# 问：什么是履约义务？（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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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关：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9-12-31
- 生效日期：2019-12-31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网页版：https://www.opencpai.com/knowledge/pages/library-accounting-f1a5236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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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信息

- 发文机关： 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 发布日期： 2019-12-31

- 生效日期： 2019-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原文链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下列情况下，企业应当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承诺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一是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者商品的组合）的承诺。二是企业向客户转让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