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
【例】甲建筑公司与其客户签订一项总金额为
580 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该合同不可撤销。甲公司负责工程的施工及全面管理,客户按照第三方工程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完工量,每年与甲公司结算一次;该工程已于
2×18 年 2 月开工,预计2×21 年 6 月完工;预计可能发生的工程总成本为
550 万元。
到 2×19 年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甲公司将预计工程总成本调整为
600 万元。2×20 年末根据工程最新情况将预计工程总成本调整为
610 万元。假定该建造工程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该公司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该合同的其他有关资料如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18 年
2×19 年
2×20 年
2×21 年
2×22 年
年末累计实际发生成本
154
300
488
610
-
年末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
成
396
300
122
-
-
本期结算合同价款
174
196
180
30⃰
-
本期实际收到价款
170
190
190
-
30
按照合同约定,工程质保金
30 万元需等到客户于
2x22 年底保证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方能收款。上述价款均为 不含税价款,不考虑相关税费的影响。
会计处理:
1.2×18 年账务处理如下: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1
540 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1 540
000
(2)确认计量当年的收入并结转成本。
履约进度=1 540
000÷(1 540
000+3 960
000)=28%
合同收入=5 800
000×28%=1 624
000(元)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 62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624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540
000
贷:合同履约成本
1 540
000
(3)结算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1 740
000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1 740 000
(4)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1 700 000
贷:应收账款 1
700 000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贷方
11.6万元(174-162.4),表明甲公司已经与客户结算但尚未履行
履约义务的金额为
11.6 万元,由于甲公司预计该部分履约义务将在
2×19 年内完成,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2.2×19 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1 460
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1 460
000
(2)确认计量当年的收入并结转成本,同时,确认合同
预计损失。
履约进度=3 000
000÷(3 000
000+3
000 000)=50%
合同收入=5 800
000×50%-1
624
000=1 276
000(元)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 276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276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460
000
贷:合同履约成本
1 46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000
贷:预计负债
100 000
合同预计损失=(3 000
000+3 000
000-5
800
000)×(1-50%)=100 000(元)
在 2×19 年底,由于该合同预计总成本(600 万元)大于
合同总收入(580 万元),预计发生损失总额为
20 万元,由于其中
20 万元×50%=10
万元已经反映在损益中,因此应将剩余的、为完成工程将发生的预计损失
10 万元确认为当期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相关规定,待
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相关条 件的,则应当对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因此,为完成工程将 发生的预计损失
10 万元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3)结算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1 960
000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1 960
000
(4)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1 900
000
贷:应收账款
1 900
000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贷方80万元(11.6+196-127.6),表明甲公司已经与客户结算但尚未履
行履约义务的金额为80万元,由于甲公司预计该部分履约义务将在
2×20 年内完成,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负
债列示。
3.2×20 年的账务处理如下:
(1)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1 880 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1 880
000
(2)确认计量当年的合同收入并结转成本,同时调整合同预计损失。
履约进度=4 880
000÷(4 880
000+1
220 000)=80%
合同收入=5 800
000×80%-1
624
000-1
276 000=1 740
000(元)
合同预计损失=(4 880
000+1 220
000-5
800
000)×(1- 80%)-100 000=-40 000(元)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 74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74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880
000
贷:合同履约成本
1 880
000
借:预计负债
4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40 000
在 2×20 年底,由于该合同预计总成本(610 万元)大于合同总收入(580 万元),预计发生损失总额为
30 万元,由于其中
30 万元×80%=24
万元已经反映在损益中,因此预计负
债的余额为30万元-24 万元=6万元,反映剩余的、为完成工
程将发生的预计损失,因此,本期应转回合同预计损失
4 万元。
(3)结算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1 800
000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1 800
000
(4)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1 900
000
贷:应收账款 1 900
000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贷方86万元(80+180-174),表明甲公司已经与客户结算但尚未履行履约义务的金额为 86
万元,由于该部分履约义务将在2×21年6月底前完成,因此,应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4.2×21 年 1-6 月的账务处理如下:
(1)实际发生合同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1 220
000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1 220
000
(2)确认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并结转成本及已计提的合
同损失。2×21年1-6月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金额-截至目前累计已确认的收入=5 800
000-1 624
000-1
276 000-1 740
000=1
160 000(元)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1 16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16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 220
000
贷:合同履约成本
1 220
000
借:预计负债 6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60 000
2021年6月30日,“合同结算”科目的余额为借方30(86-116)万元,是工程质保金,需等到客户于
2x22 年底保质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后方能收款,应当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5.2×22 年的账务处理:
(1)保质期结束且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借:应收账款
300 000
贷:合同结算
300 000
(2)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300 000
贷:应收账款
300 000
分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负债》第八条等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应用
指南 2018》第 75~80
页、《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 209 页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