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2025年7月11日

监管法规 · 约 950 字 · 约 3 分钟阅读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2025年7月11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列表

2025-7-11

序号

当事人

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

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

机关

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投保信息管理不规范,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

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472万元,对安徽分公司罚款30万元,对河南分公司罚款50万元。

对叶明满、陈森、李淑会、王姝、冷海鹰、欧阳晴虹、毕姝晨、叶蜀蓉、殷勇兵、沈丹吉、席于林、石可、余辉、孔德云、姚睿、阮宇红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99万元。

金融监管

总局

2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报送的报告、数据不准确等。

对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353万元。

对赵鹰、胡乐天、陈福生、姜凯英、黄江宏、孙建军、蒋全、孙谷飞、叶蓬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70万元。

金融监管

总局

3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相关费用列支不准确,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

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警告并罚款427万元。

对万莉慧、高璐、李朝晖、姜弢、张威、龚有财、赵伟、杨济成、刘渠、仇当、廖明华、胡颂生、田爱云等责任人员警告并罚款共计104万元。

金融监管

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