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IPO被否企业参与重组

监管法规 · 约 300 字 · 约 1 分钟阅读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1-5 IPO被否企业参与重组

1-5 IPO被否企业参与重组

企业申报IPO被我会作出不予核准或注册决定后,拟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构成重组上市的,企业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或注册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筹划重组上市;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交易,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应重点披露IPO未获核准或注册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情况、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IPO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