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债类应用案例——关于职工薪酬业务的会计处理(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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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负债类应用案例——关于职工薪酬业务的会计处理(2022)

负债类应用案例——关于职工薪酬业务的会计处理(2022)

一、案例材料

甲单位为中央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2年3月应发工资570866.22元,其中:基本工资270085.20元、津贴补贴181199.82元、绩效工资119581.20元;代扣个人应负担的职业年金22029.12元、住房公积金73676.32元、基本养老保险金44058.24元、医疗保险金11014.54元、个人所得税3532.80元,代扣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22000元,合计代扣176311.02元;本月实发工资为394555.20元。

本月单位应负担基本养老保险金88116.48元、医疗保险金38550.88元、职业年金44058.24元、工伤保险1101.52元,住房公积金73676.32元,合计245503.44元。

3月8日财务人员通过代理银行代发户实发工资394555.20元,银行代发成功。

3月12日,财务人员将单位负担和代扣个人的基本养老保险金132174.72元、医疗保险金49565.42元、工伤保险1101.52元,代缴合计182841.66元汇缴到央保中心;将单位负担和代扣个人的住房公积金147352.64元汇缴到中央公积金中心账户;将单位负担和代扣个人的职业年金66087.36元汇缴到中央职业年金专门账户。3月15日申报个人所得税并扣款成功。

假设甲单位费用都为业务活动费用,支付方式采用国库集中支付。

二、案例分析及账务处理

(一)案例分析。

发放职工薪酬代扣代缴业务依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以下简称《政府会计制度》)“2201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根据《政府会计制度》“2201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明细核算规定,“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明细科目核算内容包括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职工计算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本例中代扣代缴项共7项(见下表,单位:元),从职工工资中代扣部分和单位为职工计算缴纳的部分都先计提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代扣代缴项
工资代扣个人缴纳部分
单位缴纳部分
合计代扣代缴

职业年金
22029.12
44058.24
66087.36

住房公积金
73676.32
73676.32
147352.64

基本养老保险金
44058.24
88116.48
132174.72

医疗保险金
11014.54
38550.88
49565.42

工伤保险

1101.52
1101.52

个人所得税
3532.80

3532.80

水电费等扣款
22000.00

22000.00

合计
176311.02
245503.44
421814.46

(二)账务处理。

甲单位在3月份对于上述业务的账务处理如下:(单位:元)

1.计算确认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含单位为职工计算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时:

(1)2022年3月,甲单位计提工资: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
570866.22

贷: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
270085.20

——津贴补贴
181199.82

——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119581.20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2)计提单位负担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工资福利费用
245503.44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金
88116.48

——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金
38550.88

——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
44058.24

——社会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101.52

——住房公积金
73676.32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2.从应付职工薪酬中代扣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水电费等(为简便核算,假设代扣代缴部分均从基本工资中扣除)时:

财务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
176311.02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金
44058.24

——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金
11014.54

——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
22029.12

——住房公积金
73676.32

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532.80

其他应收款——应收个人水电费
22000.00

预算会计:不做账务处理。

3.2022年3月8日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时:

财务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基本工资
93774.18

——津贴补贴
181199.82

——绩效工资
119581.20

贷:财政拨款收入
394555.20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基本工资
93774.18

——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津贴补贴
181199.82

——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19581.2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394555.20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时:

(1)3月12日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

财务会计: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金
132174.72

——社会保险费——医疗保险金
49565.41

——社会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101.52

——社会保险费——职业年金
66087.36

——住房公积金
147352.64

贷:财政拨款收入
396281.66

预算会计(预算会计未做代扣处理,有关明细科目应根据计提金额核算):

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基本工资
150778.22

——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社会保险费171827.12(88116.48+38550.88+44058.24+1101.52)

——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
73676.32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396281.66

(2)3月15日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务会计:

借:其他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3532.80

贷:财政拨款收入
3532.80

预算会计:

借:事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基本工资
3532.80

贷: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353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