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实务提示

实务 · 约 1,997 字 · 约 6 分钟阅读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实务提示

GrantThorntonTax

税务资讯发布,专家解读国内外税务事件,提供专业的税务咨询。

导语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公告”),已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此前,我们在“【致同税务】企业所得税预缴新规发布,助力企业减负提效”一文中从政策层面介绍了17号公告的主要内容。适逢17号公告落地后的首个预缴申报期,本文将进一步聚焦实务操作,通过对比分析2025年版与2021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号)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主要变化,提请企业关注新增的明细填报要求,避免申报误差。

主要变化及影响

2025年版与2021年版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的主要变化如下:

致同提示

17号公告在实际操作和细节执行层面,仍有一些事项值得关注:

一、附报事项关键填报要点

1、“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薪金支出、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累计金额。

关注点1:填报范围

企业会计核算中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主要包括:应付职工薪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辞退福利等。

填报说明中列举的科目没有包括辞退福利。但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近期,北京朝阳税务在其公众号上也公布了一则关于“计入成本的职工薪酬是否包含企业支付的离职补偿金”的12366答复口径,即“根据填表说明需要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如果纳税人会计核算中包括了离职补偿金,那么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也需要同时计算。”,参照会计准则规定及12366答复口径,理解应将辞退福利填报在“职工薪酬-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

关注点2:相关财税数据间比对

(1)通过预缴阶段数据采集与汇算清缴表(如《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比对,压缩企业预缴阶段通过“多计提薪酬、虚增成本”避税的空间。?

(2)与成本费用及发票数据比对:以往预缴阶段缺乏工资数据,导致成本费用与发票的比对不够全面。现通过获取“已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税务局可在比对时合理剔除这部分无票支出,从而更精准地评估企业申报成本费用及利润的可靠性。

2、“职工薪酬-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应付职工薪酬”: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工资薪金借方发生额累计金额。

关注点1:填报范围

预缴填报应包含: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包括: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和个税)

关注点2:相关税种之间的申报比对

(1)与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中“已申报的工资薪金所得”比对。防止企业虚增工资薪金支出,少缴企业所得税;确保员工实际取得的工资已足额申报缴纳个税。

(2)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中“工资薪金所得”的申报总额含需应交个税而并入的福利费、为职工购买的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商业保险等,所以与“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的借方发生额可能会有差异。如果有差异,应将资料留存备查。

二、优惠事项填报要点

17号公告规定,企业申报各类优惠事项及特定事项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中的事项名称填报。根据最新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下述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不能在预缴时享受,除此之外的事项均可以在预缴时享受。

1、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2、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

3、企业招用脱贫人口就业扣减企业所得税

4、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扣减企业所得税

5、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6、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投企业按照企业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免企业所得税

7、技术进步、更新换代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8、常年强震动、高腐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9、外购软件加速折旧

10、集成电路企业生产设备加速折旧

11、企业外购软件加速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