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具披露示例(10):长期应收款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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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金融工具披露示例(10):长期应收款减值

【致同研究之年报分析】金融工具披露示例(10):长期应收款减值

致同连续多年持续跟踪研究上市公司年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近期将陆续发布“上市公司年报分析之准则应用披露示例”系列微信。主要研究内容是结合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示例,解析上市公司重点企业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的执行情况和可以借鉴的实务应用案例,包括执行准则和监管要求中的重大会计政策的选用、重要会计估计的判断、重点关注问题的实务应用示例、核心会计事项的披露示例等。

系列微信研究涉及的准则和监管要求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准则(CAS
2)、企业合并准则(CAS 20)、企业合并报表准则(CAS 33)、政府补助准则(CAS 16)、股份支付准则(CAS 11)、资产减值准则(CAS
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CAS 28)、或有事项准则(CAS 13)、投资性房地产准则(CAS 3)、收入(CAS
14)、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CAS 22)、保险合同准则(CAS25)、租赁准则(CAS
21)、A+H股境内外披露差异、营业收入扣除事项、非经常性损益披露等其他准则及监管要求。

本期为“上市公司年报分析之金融工具准则应用披露示例”子系列微信之一,解析内容为长期应收款减值计提的披露示例。

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示例来源于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一、简要分析

企业的长期应收款,包括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为客户提供重大融资利益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以及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企业可以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也可以选择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年报分析:长期应收款减值计提的披露示例

长期应收款减值计提披露示例汇总

示例1:北辰实业(601588.SH)

会计政策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本集团亦选择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账款和应收租赁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特征与该类中的其他金融资产显著不同。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长期应收款组合1
应收保证金

长期应收款组合2
应收关联公司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2)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示例2:创业环保(600874.SH)

会计政策

对于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外,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集团将金额重大且信用风险明显较低单项金融资产、以及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或确认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单项来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单项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各类金融资产,其信用风险特征与该类中的其他金融资产显著不同。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和计提方法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和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及长期应收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千元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千元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千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千元

(1)据《特许经营服务协议》约定,在特许经营期间,本集团有权向接受服务的对象收取可确定金额的现金,根据解释第14号本集团将拥有的收取该对价的权利在特许经营项目资产建设完成后,确认为长期应收款。该长期应收款的收款期为10年至30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摊余成本。由于客户基本为除省会城市以及直辖市政府客户以外的其他政府客户,因此整个存续期内采用与应收账款一致的预期信用损失率1.39%,坏账准备余额约为27.5百万元。

(2)本集团结合内蒙古巴彦淖尔市财政局以及巴彦淖尔市临河区财政局历史回款情况以及对未来回款情况的预期,将预计回款时间超过12个月的应收账款现值分类至长期应收款。客户为除省会城市以及直辖市政府客户以外的其他政府客户,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应收账款一致,均为1.37%,坏账准备余额约为1.9百万元。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千元

示例3:深高速(600548.SH)

会计政策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注1:系本公司之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应收的融资租赁设备款租金及利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融资租赁款项为人民币1,313,436,928.1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185,090,984.80元)。

注2:为本集团下从事新能源业务的子公司包头南风、乾智公司、乾新公司、乾慧公司、永城助能与宁夏中卫尚未收到的电费补贴款。2023年度,上述公司依据相关文件确定的补贴收入为人民币403,617,224.96元,2023年度收到的补贴款计人民币221,846,679.25元。

(2)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单位:元

单位:元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3)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示例4:中国铁建(601186.SH)

会计政策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与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长期应收款

单位:千元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为基础评估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单位:千元

于2023年12月31日,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长期应收款均按照折现后净值列示,折现率为3.65%-5.50%(2022年12月31日:折现率为3.65%-5.50%)。

于2023年12月31日,单项计提信用损失准备的长期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注:本集团结合款项预计可收回情况,对其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于2023年12月31日,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附注八、3)计提减值准备的长期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长期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的变动如下:

单位:千元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金融工具风险——信用风险

除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外,本集团依据不同类型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内铁路工程业主、海外项目业主、具有关联方关系的客户及其他类型客户),以历史实际损失率为基础,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确定预期损失率和减值矩阵,以此评估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于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敞口信息和预期信用损失信息如下:

单位:千元

示例5:中兴通讯(000063.SZ)

会计政策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以及其他流动资产中的应收票据,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根据合同约定收款日计算账龄。除前述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外,本集团单项评估其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该单项应收账款或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与其他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信用风险有显著不同的,按照该单项合同下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现值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保理

(1)长期应收款

单位:千元

(2)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变动

单位:千元

长期应收款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长期应收款均未到期,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71%。

(3)长期应收款转移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长期应收款的转移,本集团在长期应收款保理科目和长期应收款保理之银行拨款科目单独反映。于2023年该等应收账款保理金额为人民币10,509千元(2022年:人民币186,025千元);该等保理之银行拨款金额为人民币11,062千元(2022年:人民币195,210千元)。长期应收账款转移,具体参见附注九、5。

(a)长期应收款保理。

单位:千元

(b)长期应收款保理坏账准备的变动。

单位: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