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先进制造业企业上市关注要点(上篇)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洞察先进制造业企业上市关注要点(上篇)
先进制造业是我国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制造2025”战略以及“十四五”规划的重点关注领域之一,对我国经济发展和实现制造强国的目标举足轻重。近年来,先进制造业已经成为资本市场热点行业,受到广泛关注。先进制造业往往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以支持研发和生产的需要,企业是否能够成功上市,对自身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梳理和解析了先进制造业企业在上市过程中经常关注的会计问题和核查要点,助力企业提前作好准备,顺利登陆资本市场。本文为上篇,将重点解析收入确认和研发支出这两方面的要点。
收入确认
常见会计处理要点:
先进制造业企业以科技作为核心生产力,其产品通常具有科技含量高、定制化成分高、安装调试复杂等显著特征,其收入确认涉及的情况较为复杂,在收入确认方面有以下内容值得重点关注:
履约义务的识别
履约义务,是指收入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是指在商品本身层面以及合同层面都可以进行明确区分。如果确定了合同中存在不止一个在商品本身层面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则继续在合同层面评估转让该商品的承诺是否可以明确区分,这通常涉及运用判断并综合考虑所有的事实和情况。
先进制造业企业通常向客户提供一系列的商品及服务,履约义务的正确识别会直接影响收入确认的时点。比如,某先进制造业企业的销售合同中包含硬件、软件、定制模具、安装调试等多个可以明确区分的商品及服务。这种情况下,履约义务识别的关键在于不同商品及服务之间是否形成重大修改或定制、以及是否存在高度关联性。比如,增材制造、即3D打印产品的设计服务、定制模具、样品之间,通常存在高度关联性;高端数控机床、智能化生产线等产品的安装调试服务通常较为复杂,安装调试过程中也经常对相关的硬件进行重大修改或定制等。
质量保证是先进制造企业销售合同中的常见内容,先进制造业企业的产品技术复杂并且通常需要符合特定的行业标准,因此一般会提供较长期间的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按性质可以划分为法定型质量保证和服务型质量保证。企业通过对其所提供的质量保证性质的合理分析,判断其是否作为一项单独的履约义务。如果企业向客户提供了既定标准之外的额外保证,则该质量保证属于服务型质量保证,其向客户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比如提供的质量保证期间长于行业惯例等;法定型质量保证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或有事项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综上,先进制造业企业单项履约义务的识别往往面临比较复杂的情形,企业可以结合对具体合同的详细分析、并综合考虑行业惯例后合理辨别。
可变对价的计量
可变对价,是指企业与客户在合同中约定的对价金额的变量。确定可变对价时,企业可以综合考虑公开政策、行业惯例、销售策略、客户所在环境等一系列因素,并遵守不确定因素消除时累计已确认的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基本原则。极可能,可理解为发生概率大于50%的“很可能”的标准。
先进制造业企业的产品技术含量高、定制化程度高、安装调试复杂,使其销售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如存在最终结算价格的调整与折扣等。基于此,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并综合考虑公开政策与行业惯例等相关因素,合理确定计入交易价格的可变对价金额,避免出现收入发生重大转回的情况。
收入确认的期间或时点的判断
从目前科创板已经上市的先进制造企业的数据来看,主要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例如在商品签收时点、或者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毕的时点。但是,先进制造业企业的产品有时具有高定制化的特征,在下面任一情况下,相关收入则可依据准则的规定在履约义务履行的一段期间内进行确认,具体包括:
情况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履约过程中,如果客户将企业更换为其他企业继续履行剩余履约义务,若其他企业不需要重新执行企业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工作,则表明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已经同时被客户所消耗掉。
情况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判断时通常会考虑履行合同的场地,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进度管理、人员安排、结算与收款安排等方面的主导权等。
情况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为便于判断,通常会考虑如果因为客户或者其他方的原因终止合同时,针对累计至今已经完成的履约部分,企业是否有权利收取能够补偿已经发生的成本及合理利润的款项。
综上,先进制造业企业的收入确认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企业可以根据其产品特点、合同约定以及交易特征等方面综合考虑,合理确定收入确认的期间或时点。
常见上市核查要点:
针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收入确认的真实性,核查中常见的问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经销商类型客户的最终销售实现情况以及信息来源的可靠性问题;
经销商类型客户的基本信息,其经营规模和注册资本之间是否相匹配,是否为实现企业的销售而专门设立、以及是否与企业之间存在关联方关系,对不同经销商类型客户的销售价格、信用政策等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
针对主要客户销售的真实性,以及对其是否存在期末大量突击销售的情况;
是否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情况,客户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对某些特定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针对中小客户、以及境外客户销售收入的真实性;
履约进度确定的可靠性与合理性,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是否存在临近期末时发生大额销售,而在期末出现大额退货的情形等等。
先进制造业企业的产品通常具备高科技的属性,其毛利率较高。基于此,在上市核查过程中针对毛利率的合理性问题也一直被重点关注,核查中常见的询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企业的毛利率与行业中可比公司毛利率的差异及合理性,毛利率的变动趋势与行业中的可比公司的一致性及合理性;
企业的毛利率是否存在重大波动,如果存在重大波动,其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
高毛利率的合理性以及可持续性,原材料价格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
相同等级产品国内外销售的定价机制,毛利率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及原因等等。
建议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并结合行业惯例对其收入确认进行梳理和规范;针对不同业务模式,尤其是存在经销商的业务模式建立和执行相应的内部控制;建立系统化的数据收集,整理和分析流程等。
研发支出
常见会计处理要点:
为提升产品科技含量及核心竞争力,先进制造业企业的研发支出通常金额较大且持续增长。
定制化合同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
部分先进制造业企业从事特种配套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是通过基于客户潜在需求的技术创新参与客户的定制化研发项目,并在此基础上成为客户特种装备的配套供应商,其提供的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由此为客户项目开展配套的研发活动、并发生研发支出。
针对与客户项目配套的研发活动,企业可以从与客户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出发,综合判断适用无形资产准则或收入准则:如果仅仅为了订立合同而开展的初始研发活动,无法明确研发投入的具体对象,则作为企业内部的研究开发活动,按照无形资产准则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如果已经与客户签订合同,并且研发活动能够与具体的产品或项目对应,则继续分析研发活动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按照收入准则的规定,在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时确认收入。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再进一步判断适用收入准则或者是无形资产准则。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会计判断
先进制造业企业的研发支出金额通常较大,其资本化或费用化的选择对当期及后续期间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当研发活动已经进入开发阶段、且开发支出同时满足:1、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明确的使用或出售意图;3、具有明确的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4、具有足够的资源支持和使用能力;5、可靠计量,这五个方面的条件时进行资本化、并确认为无形资产。
科创板强调“硬科技”的属性,其推出为研发支出的资本化提供了更多可能性,但同时也与上述五个方面的条件并不矛盾。目前,研发支出多数情况下仍然进行费用化的处理。先进制造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评估资本化相关条件的满足情况,并进行适当的会计处理。针对满足资本化条件的研发支出,提示企业注意保留相关的支持性证据作为资本化期间的依据。
常见上市核查要点:
由于先进制造企业的高科技属性,持续的研发投入是不断提高其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的必然选择。研发支出是企业的一项核心投入,对财务报表也往往具有重要大影响,是上市核查的重点关注领域。另外,科创板要求企业具有高科技属性和创新性,科创板和北交所也都将研发支出作为上市条件,这进一步提高了对研发支出的核查要求。常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研发支出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虚增研发支出的情况;
研发支出的核算分类的正确性,是否存在将应当计入营业成本的支出计入研发支出的情况;
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划分的依据及合理性,研发支出资本化时点的确定依据与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各期研发支出资本化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享受企业所得税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的研发支出是否取得主管政府部门的认可,是否存在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者企业所得税费用加计扣除等目的而虚增研发支出的情况等。
建议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并结合行业惯例对其研发支出进行梳理和规范;建立研发支出全流程的内部控制;在研发支出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上,特别关注满足分类分项核算的一般需求。
以上,本篇对先进制造企业在收入确认和研发支出这两个方面的要点进行了介绍,我们将在下篇继续解析先进制造企业在上市过程中经常关注的其他会计问题和核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