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材料领域行业洞悉及重点关注财务问题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新材料领域行业洞悉及重点关注财务问题解析
新材料产业是近年来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的行业之一。一方面,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将带动新材料产业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我国传统产业的结构调整,迫切需要以新材料作为新的增长点。根据中国国务院发布的《新材料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新材料的定义为:新出现的具有优异性能和特殊功能的材料,或是传统材料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和产生新功能的材料,其范围随着经济发展、科技进步、产业升级不断发生变化。新材料产业具有技术密集性高、研发投入高、产品附加值高、国际性强、应用范围广等特点,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国力与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新材料产业发展环境
新材料产业是我国基础性、战略性的先导产业。根据我国工信部《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对新材料的定义,新材料可分为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三类。根据中研研究院2022年数据统计,先进基础材料为全球最主要的需求产品,其产值占比约为50%。同时,近年来全球对关键战略材料的需求不断扩大,其产值逐渐与全球先进基础材料拉近距离。相对而言,我国的关键战略材料、前沿新材料产值比重比全球平均水平要低,受3D打印材料、石墨烯、超导等新兴产业技术不断突破,预计未来前沿新材料比重会继续上升。新材料是促进人类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新材料技术的发展水平与先进制造和高端装备的持续升级密不可分。新材料具有技术含量高、投资周期长、革新速度快、下游联动性强、生态环保性强等特点,符合目前国家发展的政策和市场趋势。
一、政策趋势
新材料是全球经济和科技竞争的重点领域。国家为了提升新材料产业的基础支撑能力,实现从材料大国到材料强国的转变,高度重视新材料产业发展。近年来,我国从中央到地方,陆续通过纲领性文件、指导性文件、规划发展目标与任务等构筑起新材料发展政策金字塔,予以全产业链、全方位的指导。
(一)中央层面
2015年
《中国制造2025》
2016年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立
2017年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
《“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
《国家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建设方案》
2018年
《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建设方案》
2020年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
2021年
《“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
2022年
《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
2023年
《前沿材料产业化重点发展指导目录(第一批)》
《中国制造2025》发布是引领我国制造业转型提升的总纲领性文件,而新材料产业是制造业转型提升的核心领域和重要支撑。最新的“十四五”规划提出未来我国新材料产业将重点发展高端新材料,例如高端稀土功能材料、高温合金、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等。未来目标实现协同创新体系更加高效完善,创新能力明显提升,产业规模持续提升,占原材料工业比重明显提高;一批重点关键领域基础材料得到突破,先进基础材料高端产品质量稳定性、可靠性、适用性明显提升,部分前沿新材料品种实现量产和典型应用。
(二)地方层面
全国各省市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也响应国家号召,陆续出台发布了一系列新材料产业指导意见、发展规划、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动新材料产业快速发展。如安徽省半导体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1年)、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先进材料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部分地方政府还大力推广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此外,各地方政府还制定了“十四五”规划相应的发展目标,如广东省制定了“五大重点任务”和“六大重点工程”,湖南省目标在2025年实现化工新材料产业链总产值1200亿元。
二、市场趋势
(一)产业规模
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我国新材料产业规模快速扩大,总产值年复合增长率近20%,到2025年产值有望达到10万亿元。在全球工业4.0的大背景下,航空航天、电气电子、医疗器械、汽车等工业发展将会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新材料的需求将会增长。截至2022年全国新材料产业总产值已达到6.8万亿元,较2012年增长了近6倍。此外,截至2022年末新材料领域国家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数量累计达到7个,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数量累计达到6个,“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量累计达到1972家,已形成全球门类最齐全、规模第一的材料产业体系。伴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大力度对新材料进行研究与开发,未来全球新材料的技术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这也将反向推动全球各行各业对新材料的需求。据预测,未来五年全球新材料产业产值规模将保持正增长态势,2025年有望突破5.6万亿美元,届时我国新材料产业产值也将突破10万亿元人民币。
(二)投融资情况
从新材料行业投融资情况来看,在国家高度重视并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的环境下,新材料行业成为社会投资热点。新材料产业单个项目融资规模在持续提升,资本在优质项目集中投资效应显现。预计未来随着中国经济继续复苏,新材料产业融资事件数量及金额将同步上升,资本聚集效应继续保持。
2019-2023年10月中国新材料企业IPO主要集中在基础化工、新能源、石墨烯、半导体材料等行业,每年IPO数量基本维持相对平稳的趋势。预计随着未来金融市场的情况,新股发行长期来看还是会有很多机会。而材料板块作为中国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基础支柱产业将继续得到资本市场关注,以新材料为代表的材料板块优质企业上市数量有望进一步提升。
新材料行业公司重点关注的财务问题
材料板块是新股发行较多的细分领域,充分体现了其在新经济发展下的重要地位。在新材料资本市场向好的情况下,企业要抓住上市机遇需要提早进行上市前的自我诊断,关注以下重点财务核查问题。
一、收入确认
新材料的部分相关行业如印制电力板、半导体、化学品等行业因市场需求变化导致自身产能不足或出于降低生产成本等的考虑,公司会选择将部分生产环节委托外协工厂进行加工。对于新材料加工制造企业,需要注意不同业务模式的区分和收入确认方法的判定。这其中就会涉及到比较受关注的收入问题:
(一)“总额法”与“净额法”的判断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和交易实质,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能够控制该商品。如果能够控制,表明上市公司承诺自行向客户提供该商品(或委托另一方代其提供该商品),上市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应按“总额法”确认收入;如果不能控制,表明上市公司是安排他人向客户提供该商品,即为他人提供协助,企业作为代理人,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
(二)加工业务的实务处理
在实际业务中,公司可能存在客户提供原材料,或者指定供应商提供原材料的情况。公司(委托方)与无关联第三方(加工方)通过签订销售合同的形式将原材料“销售”给加工方并委托其进行加工,同时,与加工方签订商品采购合同将加工后的商品购回。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根据合同条款和业务实质判断加工方是否已经取得待加工原材料的控制权,即加工方是否有权主导该原材料的使用并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例如原材料是否为委托方的产品所特有、加工方是否有权按照自身意愿使用或处置该原材料、是否承担除因其保管不善之外的原因导致的该原材料毁损灭失的风险、是否承担该原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是否能够取得与该原材料所有权有关的报酬等。
如果加工方并未取得待加工原材料的控制权,实质是为委托方提供受托加工服务,应当按照净额确认受托加工服务费收入。
在IPO问询中,上市公司应关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关:
公司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业务模式、业务性质如何理解;
销售合同条款中关于权利义务的划分、产品定价权、风险责任归属、信用风险承担等情况的解释说明和法律认定;
结合合同条款、商业实质,说明各类收入的确认政策,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与“总额法”和“净额法”判定相关:
判断公司是主理人还是代理人时,需要关注采取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业务收入及相关依据,如果是上述提到的委托加工业务,需要考虑全业务链条中各个环节的权利和义务和相关联系;
公司在选择供应商前是否需要征求客户同意,公司与客户、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客户需通过公司进行采购的原因及必要性。
二、研发费用
研发费用是科创板和创业板属性以及特定上市标准的重要指标,对科创板和创业板IPO而言极为重要;研发费用的划分、归集和确认需要完善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和财务核算体系予以支撑。而这些通常是申报企业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容易忽略的问题。
在IPO问询中,上市公司应关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研发项目的跟踪管理系统和内部控制是否运行有效;
研发人员费用归集的具体标准和依据是否合理,是否严格按照研发人员参与项目情况进行分配,分配金额是否正确;
是否存在产研共线的情况,研发支出与成本如何划分。
三、固定资产减值
新材料行业是对传统材料的性能再开发和改良,资本和市场也会对公司技术更迭提出要求,行业内技术更新速度较快。因此,公司需要定期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迹象评估,并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商誉进行减值测试,以确保财务报表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在IPO问询中,上市公司应关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固定资产的变动趋势与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报告期产能情况是否配比,并结合产能利用率、产销率等参数进行分析;
说明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的主要用途和使用年限情况,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情况、成新率,分析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充分性;
需要持续关注固定资产的减值情况,并在减值测试中关注对可回收金额的确定方法及关键参数的选定(关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分析)。
四、应收账款风险
新材料企业通常客户较为分散,若客户信用水平、偿债能力等风险指标未有效评估和定期跟踪,会增加应收账款收回不确定性,也会导致资金无法及时回流,造成坏账损失。
在IPO问询中,上市公司应关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结合坏账计提政策、应收账款的账龄及逾期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各期对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变化情况、变化原因及设定信用政策的可行性;
应收账款各期末期后回款情况,并结合各主要应收款对象目前的经营情况分析相关应收款的回收风险。
五、股份支付
新材料企业的研发创新水平被视为发展的关键要素,为了健全企业长效激励机制,持续调动科研和创新能力,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对公司中高层次的核心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和关键技术员工进行持续激励与有效约束,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IPO问询中,上市公司应关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交易是否构成股份支付,并测算适用股份支付会计处理后对报告期各期净利润的影响;
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所采用评估方法的理由及恰当性、评估方法运用主要参数及来源、具体测算过程;
结合受让方财产份额受让条件,说明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是否真实反映了发行人的用工成本。
我们建议企业可以通过参考上市财务核查要求及同行业常见审核问题,对会计核算及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进而完善公司的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优化风险管理,使企业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信息处理更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
上述关注重点,体现了监管机构在审核工作中对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重视。普华永道建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全面提高财务核算质量,迎接资本市场的评价和挑战。建议及早引入有经验的专业机构,提早识别潜在核算问题,获取各项核算的合规性建议;及时梳理和诊断各项内控流程,完善财务、内控相关人员的配备,尽可能在上市申报业绩期开始前完成主要问题的整改,并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除上述财务关注重点外,新材料企业在A股IPO过程中同样也存在其他常见共性问题,如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同业竞争、核心技术人员认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商誉减值的会计处理、安全生产及能耗、风险提示等。由于篇幅有限,本文未就以上所有问题进行阐述,欢迎联系普华永道团队进行更深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