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会聚焦】新租赁准则案例分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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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财会聚焦】新租赁准则案例分享

本期概览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全面开始适用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期课程以案例的形式,按照知识点分类别梳理实务问题分析思路,阐明相关会计处理原则和要求,助力企业顺利实施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的实施及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于2016年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随后,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由此企业迎来了租赁准则的新时代。那些在境内外同时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作为先行者,在2019年已经开始适用新租赁准则。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亦已于2021年,即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开始适用新租赁准则。

新租赁准则较原租赁准则(财会[2006]3号)主要变化包括: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等。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影响,从2021年A股上市公司年报数据中可窥一斑。

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最为明显,将近90%的上市公司都确认了使用权资产。

然而不同行业,不同经营模式,以及不同企业规模下,企业受到新租赁准则影响的程度也不同。

从使用权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来看,批发零售、制造业、交通运输和仓储这几个行业受到的影响比较大。

然而,由于几乎每个企业都或多或少存在租赁安排,新租赁准则实际上影响着每个企业的发展和未来,其中对承租人关键业绩指标的影响尤其重大,主要影响如下:

目前,所有企业已进入新租赁准则的全面执行阶段,普华永道推出两期新租赁准则应用案例分享课程,力图涵盖主要知识点及重点难点领域,为企业应对新租赁准则实施提供解决方案。

上期课程首播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上午10点,主要内容有:

租赁的识别

物理上可区分——光缆使用合同

供应方是否具有实质性替换权——商场区域合同、邮轮租赁合同

资产使用的主导权——服务器合同

预先确定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风力发电厂合同

租赁的分拆与合并

合同分拆与合并——建造设备服务合同

租赁期

租赁期开始日——商铺租赁

续租选择权与终止租赁选择权——房屋建筑物租赁

对租赁期的重新评估——对办公楼续租选择权的重新评估

下期课程首播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上午10点,主要内容有: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可变租赁付款额——挂钩消费者价格指数的租金、挂钩运输量的租金

实质固定付款额——几乎不可能不发生的租金、挂钩销售额的租金、可变性的消除

低价值资产租赁——单独租赁下的全新资产

短期租赁——对可强制执行、续租选择权、提前终止选择权的考虑

租赁变更——新增办公楼是否为一项单独租赁

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租赁激励——免租期、承担装修费用、直接抵减租金

特殊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

转租赁的分类——对原租赁剩余租期的考虑

转租赁的计量单元——分拆原租赁进行转租的交易

售后租回交易——附回购选择权的售后租回

生产商或经销商出租人的融资租赁——货车制造商的融资租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