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金融新规热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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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金融新规热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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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法规提示
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新修订的《反洗钱法》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落实《反洗钱法》有关要求,有效应对反洗钱国际评估,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致同提示
一、《管理办法》制定背景
新修订的《反洗钱法》于2025 年1 月1
日起正式施行,为落实《反洗钱法》有关要求,有效应对反洗钱国际评估,我国反洗钱相关法规及各项细则均在有序完善推进中,本次《管理办法》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贯彻落实《反洗钱法》有关规定的要求。《反洗钱法》进一步完善了包括客户尽职调查在内的反洗钱义务规定,突出基于风险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的工作导向,需要通过《管理办法》明确和细化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有关规定。
做好反洗钱国际评估应对工作的要求。参考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反洗钱国际标准,我国在金融机构简化尽职调查、持续尽职调查、受益所有人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上,与国际标准还存在差距。为应对反洗钱国际评估,需要尽快制定出台《管理办法》,完善相关规定。
提高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有效性的需要。近年来监管发现,金融机构在结合风险状况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方面存在不足。
二、《管理办法》历次更新
2007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原银监会、证监会、原保监会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2022年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2022年2月21日发布公告,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
2025年8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总局、证监会联合起草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根据起草说明,本次《管理办法》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明确客户尽职调查总体要求、完善客户尽职调查具体要求、完善适用范围等内容,确保与《反洗钱法》相衔接。具体内容以及较2022年版本的修订均较多,我们对其中重点内容提示如下:
(一)明确客户尽职调查应与风险相适应的总体要求
按照《反洗钱法》规定,《管理办法》明确基于风险的客户尽职调查要求,强调金融机构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要与风险相适应,不得采取与风险明显不相匹配的措施。明确低风险情形简化尽职调查措施和高风险情形强化尽职调查措施等要求。
金融机构应该开展尽职调查的情形
根据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机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一)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服务,包括单笔或者明显关联的累计交易;(二)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及其交易涉嫌洗钱或恐怖融资;(三)对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或完整性存在疑问。
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应当采取的措施
根据第七条,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应当采取的措施包括:(一)识别客户身份,并通过来源可靠、独立的相关材料、数据或者信息核实客户身份;(二)了解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和交易的目的和性质,并根据风险状况获取相关信息;(三)对于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较高的情形,了解客户的资金来源和用途,并根据风险状况采取强化的尽职调查措施;对于涉及较低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根据情况采取简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四)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对客户采取持续的尽职调查措施,审查客户状况及其交易情况,以确认为客户提供的各类服务和交易符合金融机构对客户身份背景、业务需求、风险状况以及对其资金来源和用途等方面的认识;(五)对于客户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的受益所有人。
简化尽职调查措施及情形
根据第二十九条,金融机构采取的简化尽职调查措施可以包括在建立业务关系后的合理期限内完成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核实、延长客户定期审查的周期,降低尽职调查措施的频率和强度、降低交易监测的频率和强度等。
评估和判断洗钱和恐怖融资低风险情形时,可以参考的风险因素包括:(一)客户风险因素。例如客户为党政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军队、武警团级(含)以上单位以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上市公司、境内或者其他反洗钱体系有效的国家/地区设立的金融机构等;(二)产品、业务风险因素。例如仅具有社会保障或者住房公积金功能的账户、政策性或者强制性保险产品等;(三)业务渠道或者交易渠道风险因素。例如,在货币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票据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场内与中央交易对手、政府等公共部门进行的交易等;(四)国家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报告,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规定、指引、类型分析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等确定的低风险因素;(五)其他低风险因素。
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及情形
根据第二十八条,对于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较高的情形以及高风险客户,金融机构根据情形采取相匹配的以下一种或者多种强化尽职调查措施:(一)获取业务关系、交易目的和性质、资金来源和用途的相关信息,必要时,要求客户提供相关材料并予以核实;(二)通过实地查访等方式了解客户的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三)加强对客户及其交易的监测分析;(四)加强对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信息审查;(五)与客户建立、维持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办理业务,需要获得高级管理层的批准。
细化较高风险客户的类型
根据第三十三条,客户或者其受益所有人为外国政要或其特定关系人的,金融机构应当采取风险管理措施了解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资金或者财产的来源和用途,获得高级管理层批准,并对客户及业务关系采取强化的持续监测措施。客户或其受益所有人为国际组织高级管理人员或其特定关系人的,在具有较高风险情形时,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前述规定的风险管理措施。
增加对高风险国家或地区客户的具体措施要求
根据第四十条,金融机构应当及时获取国际反洗钱组织和我国有关部门发布的高风险国家或地区以及强化监控国家或地区名单。对于来自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客户或交易,金融机构应当结合业务关系和交易的风险状况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和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
(二)增加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
根据第三十九条,金融机构应当及时获取依法应当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的组织和人员名单,对客户及其交易对象开展监测核查,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其交易对象,以及客户或其交易对象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与名单相关的,应当立即采取反洗钱特别预防措施。
(三)完善适用范围
第二条 明确列举非银行支付机构,与新《反洗钱法》中新增列举非银支付机构为金融机构保持一致,增加了网络小额贷款公司;
删除了开发性金融机构、贷款公司、资金清算中心。
(四)其他
其他内容包括完善客户尽职调查的具体要求(例如,客户的资金为信托资金或财产属于信托财产,金融机构应当获取名称、成立的协议文件以及管理人等信息,识别并核实其身份);根据《反洗钱法》修订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要求(至少保存5年提升到至少保存10年)等。
金融法规汇总目录(2025年8月新发布及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财金〔2025〕80号)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财金〔2025〕81号)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若干措施》(金办发〔2025〕71号)
-《关于部分规范性文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通知》(金规〔2025〕17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25〕14号)
-《期货公司互联网营销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5〕15号)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2025〕第7号)
-《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
-《关于金融支持林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修改〈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有关公告(征求意见稿)》
中国银行业协会
-《中国银行业客服中心与远程银行发展报告(2024)》
-《中国资产托管行业发展报告(2025)》
-《人民币国际化报告(2024—2025)》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保险科技发展报告(2024)》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2025〕99号)
-《铸造铝合金两方开票业务指引》(〔2025〕103号)
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2025〕81号)
-关于就修订《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2025〕83号)
-《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车板交割场所资格与监督管理规定》(〔2025〕84号)
-《大连商品交易所能化品种协议交收业务指引(试行)》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中金所发〔2025〕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