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保理业务的核查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应收保理业务的核查
主要来源于浙江千禧龙纤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IPO项目问询与回复
问询问题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问询回复
(一)说明与霍尼韦尔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及其他办理保理业务的主要客户
各期交易额、保理业务费率,结合日常经营对于融资的需求,分析办理应收账款保理的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与霍尼韦尔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存在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的情况。该客户为公司重要合作客户之一,基于公司与其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 及其自身良好的信誉及品牌,公司给予其一定赊销额度及账期。2022 年度,市场整
体处于供不应求态势,随着公司与霍尼韦尔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业务合作的深入, 为加速回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就霍尼韦尔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应收账款办
理保理业务。
除霍尼韦尔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外,公司未与其他客户办理保理业务。报告
期内,霍尼韦尔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各期交易额数据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办理霍尼韦尔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保理的各期交易
额及费率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系银行将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成熟的融资模式,该模式下,公司通常与客户指定的银行
签订供应链金融协议,由银行基于客户自身的商业信用,在扣减一定的利息费用后 提前支付货款给公司;货款的信用期到期后,再由客户直接支付货款给银行,从而
实现银企互利共赢。公司客户出于延长付款期限、银企合作关系等自身原因向公司 提出开展保理业务,该业务模式对交易各方的有利影响主要为:1)客户可以充分利
用自身商业信用,延长付款期限,有助于减少资金管理成本及银行费用;2)银行提
供融资服务,赚取利息费用;3)公司能够在信用期之前收取货款,降低回款风险,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述业务模式有助于提高供应链资金运作的效力,降低供应链 整体的管理成本,已成为一种商业惯例,具有合理性。
综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以满足客户需求,
维护客户关系,同时缩短回款周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具有必要性。
(二)说明期末办理保理业务应收账款最终结算情况,报告期内及期后是否存
在与相关金融机构因保理业务发生纠纷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办理保理业务但尚未到客户信用期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与摩根大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相关协议约定,银行对
于公司已出售的应收账款无追索权,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收到银行支付款 项后,即将相关应收账款予以终止确认,银行与客户之间就已办理保理的应收账款
的最终结算无需告知公司,亦无权以是否最终结算为由向公司追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应终止确
认,即视为收回货款。公司在收到应收账款保理款时,借记“银行存款”和“财务
费用”(扣除的融资费用),贷记“应收账款”,会计处理符合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与银行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均正常结算,不存在与相关金融机
构因保理业务发生纠纷的情形。
(三)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补充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并进一步说明
对保理业务相关客户销售真实的核查情况
1、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保理业务客户实施函证程序;
(2)通过银行系统查询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交易明细,并与财务账面记录进行核
对;
(3)对办理保理业务的主要客户实施访谈程序,了解客户基本情况、交易主要
内容、合作背景、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等;
(4)对保理业务相关客户的销售实施细节测试,检查订单、出口报关单、货运
提单、销售发票、银行回单、记账凭证等支持性文件。
2、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可以满足客户需求,维护客户关系,同时缩
短回款周期,具有必要性;
(2)报告期内,公司与相关银行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均正常结算,不存在与相
关金融机构因保理业务发生纠纷的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与保理业务的相关客户交易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