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支出若干会计处理探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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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研发支出若干会计处理探讨(八)

(八)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涉及的主要会计判断和流程

前 言

近年来,企业涉及研发支出核算的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越来越高,会计核算日趋复杂;监管机构更加关注发行人或上市公司研发支出相关的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完善,研发支出是否真实、适当,特别是沪深交易所推出科创板、创业板以来,研发支出已成为监管的重点。

我们通过查阅企业会计准则、权威部门文献、公开市场案例等资料,探讨研发支出重点领域的会计处理方法。

(八)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涉及的主要会计判断和流程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涉及的主要会计判断和流程

企业对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一方面,将自主研发成果“上表”能够更恰当地反映企业所拥有且预期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对企业维护投资者信心、引入融资、体现市场地位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需要企业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来确保会计核算及其披露的准确、适当。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无形资产准则”)第四条规定: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这项规定的理论基础是《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于资产的定义和条件。针对内部研发项目,无形资产准则第七条至第九条将该准则规定的无形资产确认条件进行了细化,将内部研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明确内部研发项目的支出属于开发阶段且同时满足五个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

对于结转无形资产之前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会计核算所涉及的主要会计判断和流程,简要总结如下图:

会计准则对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核算条件的规定偏重于原则性的指导,实务中需要结合所属行业的特性、企业自身特点、研发项目的性质等,作出复杂的会计估计和专业判断。管理层作出会计估计和判断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必要时考虑利用相关行业专家的工作。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强调,“企业内部数据资源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无形资产准则第九条规定的有关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即数据资源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资本化,也需遵循无形资产准则。

在接下来几期里,我们重点探讨以下与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相关的会计处理:

?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

?开发阶段支出满足资本化的条件

?内部开发的无形资产(资本化的开发阶段支出)的计量

?已资本化的开发支出发生减值的会计处理

?资本化的开发阶段支出的项目终止的会计处理

?达到预定用途的时点(即结束资本化结转为无形资产的时点)的判断

?单独购买或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正在进行的研究和开发项目及其后续支出

?与资本化的开发支出相关的列报(含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