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差错更正将预收款项由货币性项目调整为非货币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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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会计差错更正将预收款项由货币性项目调整为非货币性项目

关于京磁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问询:

首次申报时,发行人将于
2020 年收到西门子支付的 1,215.13 万欧元预付货款认定为外币货币性项目,于 2020 年确认汇兑损失 305.09 万元, 2021年确认汇兑收益
764.50 万元。首轮问询回复中,发行人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将前述预收款项由货币性项目调整为非货币性项目,
不确认汇兑损益。
将预收款项由货币性项目调整为非货币性项目的原因,对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

回复:

1、将预收款项由货币性项目调整为非货币性项目的原因

(1)
该笔预收款项具有较为明显的货币型特征,首次申报时发行人将其认定为货币性项目

①根据合同约定,发行人需向西门子开具与预收款项等额的履约保函。基于履约保函的安排,发行人未来可能向西门子偿付确定金额的外币。

②履约保函与预付款项为一揽子安排,
是相互关联的资产、 负债。客户为获得履约保障向公司支付预付款,发行人在银行存入等额外币保函保证金, 该笔资金无法动用,
无法产生现时的购买力,发行人承担了该笔预收款项带来的保证金外币汇率波动的风险:1) 补充缴纳保证金的风险;2)
汇率变动导致未来购买力发生变动的风险。

③一般而言,
预收款项通过交付固定数量的商品进行结算,具有非货币性特征。该笔预收款项对应合同约定了调价机制, 可根据市场条件变化、
汇率波动等情形商定价格的调整。

④实践中,上市公司年报及
IPO 审核存在认定预收款项为货币性项目的案例。瑞晟智能(688215.SH) 2021 年年报、上海电气(601727.SH) 2021
年年报、科翔股份(300903.SZ) 2021 年再融资申请文件、 光大同创(创业板在审企业)IPO 申请文件等。

基于上述因素,发行人认为前述外币预收款项具有较为明显的货币性特征,首次申报时将其认定为外币货币性项目,
确认了汇兑损益。

(2)
该事项属于特殊会计判断事项,因欧元汇率波动较大,外币预收款项产生的汇兑损益对发行人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首次申报以来, 欧元汇率波动进一步扩大,
汇兑损益对利润的影响金额增大。

(3)
前述预收款项 2020 年确认汇兑损失 305.09 万元, 2021 年确认汇兑收益 764.50 万元, 累计增加报告期净利润 459.41 万元,
调整为非货币性项目后更加谨慎。

综上,因外币预收款项产生的汇兑损益对发行人业绩的影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9 号——外币折算》的规定, 基于谨慎性考虑, 将前述预收款项由货币性项目调整为非货币性项目,对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不确认汇兑损益。

2、对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业绩的影响,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
对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将该笔预收款项由外币货币性项目调整为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影响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情况如下:

前述调整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具体为:影响
2021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764.50 万元, 影响 2020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305.09 万元, 累计影响净利润为-459.41
万元。

(2)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
19 号——外币折算》第十一条规定,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①外币货币性项目,
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
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货币性项目,
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或者偿付的负债。非货币性项目, 是指货币性项目以外的项目。

针对前述预收款项,发行人将很可能向西门子以交付永磁产品实物的形式结清上述预收款项,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9 号——外币折算》的规定,上述预收款项应划分为非货币性项目,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综上,发行人将上述预收款项认定为非货币性项目,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确认汇兑损益,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9 号——外币折算》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