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及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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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公司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及合规性

主要来源于《关于广东优巨先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创业板IPO项目问询与回复

问询问题

公司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及合规性?

问询回复

(1)实验室阶段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对于实验室阶段发生的物料及燃料消耗、折旧摊销、其他费用、专职研发人员薪酬均直接计入研发费用对应明细科目。实验室阶段的研发成果为公斤级试制样品,即使达到预定技术指标,亦不满足商业化条件、不对外进行出售,故全部计入研发费用,无需进行冲减。具体会计科目如下:
借:研发费用-物料及燃料消耗
-折旧摊销
-职工薪酬
-其他费用
贷:存货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应付职工薪酬
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中试阶段研发费用的会计处理

发行人对研发试制品经检测后符合产品技术指标要求的,作为存货管理,办理入库,并按照入库研发试制品的材料成本、燃料动力消耗、折旧、薪酬费用等合计成本冲减研发费用,结转至存货科目。后续领用进行继续生产的,计入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直接对外销售的计入营业收入,并相应结转营业成本。

具体会计分录为:

1)研发试制品检测合格入库时冲减当期研发费用
借:存货
贷:研发费用

2)后续领用继续生产计入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存货

3)直接对外销售时,确认营业收入,同时结转营业成本
借:应收账款
贷:营业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营业成本
贷:存货

上述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5号》的相关要求: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