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履约进度收入确认的合规性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按照履约进度收入确认的合规性
主要来源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铜冠矿山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IPO项目问询与回复
问询问题
问题
6.按照履约进度收入确认的合规性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矿山工程建设按照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
定;采矿运营管理按照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按已完工合同工作的测量进度 (即经业主验收确认的当月相关作业量)衡量履约进度。
请发行人说明:(1)各业务类型的服务过程(服务阶段的划分)、项目的履行周期、完工进度测量的具体方式。(2)已完工主要项目实际总成本与预计总
成本的差异情况及对履约进度、收入确认的影响,报告期各期收入前十大项目履约进度与客户确认进度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合理性,说明发行人预计总成本估
计、履约进度确认是否真实、准确并公允反映;劳务分包成本如何确定,实际
分包成本与预算成本间是否存在差异,劳务分包成年度间核算是否准确,结算的劳务成本是否能可靠衡量发行人实际履约进度。(3)发行人与客户确认履约
进度的频率,确认履约进度所取得的具体外部证据;确认进度时是否仅为客户在进度单上签字,客户是否执行自己的程序;对于投入法确认收入,发行人提
供的履约进度与客户确认的工程进度不一致时的处理方法。(4)报告期内项目工程量调整、审价调整、合同总收入调整、合同总成本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上述调整对项目履约进度、收入成本毛利的具体影响,相关确认依据是否充分,
会计处理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未及时在当期确认工程量或审价调整,导致次年收入和成本出现重大调整的情形。(5)报告期亏损合同的具体情况及会计处理 情况。(6)结合同行业公司的收入确认方式及与发行人的差异情况,说明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7)列示报告期矿山工程建设、采矿运 营管理主要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客户名称、项目建设周期、
合同主要内容(履约进度确认条款和付款进度的约定等)、合同金额、各期确认的收入及成本、履约进度取得的外部证据、履约进度是否与合同约定存在差
异、各期毛利率及项目总体毛利率、应收账款余额等,说明同一项目不同期间
毛利率差异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相关项目收入、成本是否配比,是否存在通过控制项目成本支出调节业绩的情形。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对发行人履约进度及收入确认进行核查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方法、收入占
比、核查结果。
问询回复
一、各业务类型的服务过程(服务阶段的划分)、项目的履行周期、完工进度测量的具体方式
发行人主要业务包括矿山工程建设和采矿运营管理两项核心服务,其中:矿山工程建设是充分考虑矿山复杂多样的地质构造、水文特征和赋存条件,综合运用各类工程技术,针对性制定矿山工程建设方案,完成现代化矿山基建期、
生产期的各类核心基础设施、开采作业系统和辅助协同设施的建设;采矿运营
管理是在矿山生产期内,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为矿山智慧赋能,开展多系统协同作业,大规模连续均衡地实施资源开采,并对矿区安全生产、生态治
理、资源分配等统筹管理,对矿石储量、矿石品位、回采指标等精准调控,实 现矿山精细化绿色开采。
发行人矿山工程建设业务和采矿运营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已完工主要项目实际总成本与预计总成本的差异情况及对履约进度、收入确认的影响,报告期各期收入前十大项目履约进度与客户确认进度的差异
情况及差异合理性,说明发行人预计总成本估计、履约进度确认是否真实、准
确并公允反映;劳务分包成本如何确定,实际分包成本与预算成本间是否存在差异,劳务分包成年度间核算是否准确,结算的劳务成本是否能可靠衡量发行
人实际履约进度
(一)已完工主要项目实际总成本与预计总成本的差异情况及对履约进度、收入确认的影响,报告期各期收入前十大项目履约进度与客户确认进度的差异
情况及差异合理性,说明发行人预计总成本估计、履约进度确认是否真实、准 确并公允反映
1、已完工主要项目实际总成本与预计总成本的差异情况
发行人承接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过往经验等,编制项目预计总成本,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后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
更、施工方案变更、工期变更、工程量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况时,发行人 经复核测算并履行相应批准程序后对预计总成本进行相应调整。 因此,发行人已完工主要项目实际总成本与初始预计总成本存在差异,主
要原因是发行人初始预计总成本是根据初始合同编制,后续部分项目发生了合同变更,增加或是减少了一定的工作量,合同收入和合同预算总成本随之变动,
导致实际完工时发生的实际总成本与初始合同金额对应的预计总成本差异较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同金额 2,000.00 万元以上的已完工项目实际总成本与
预计总成本对比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三山岛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扩界扩能)工程—-1140m 中段巷道及西山深部辅助斜坡道开拓工程实际总成本与 调整后预计总成本差异金额为 175.16 万元,差异率 8.04%,主要原因是受 2021 年“笏山五彩龙金矿爆炸事故”事故影响,2021 年该项目停工,2022 年客户变更施工计划终止了合同,发行人投入的部分固定成本未产生效益。
(2)2021 年度主要已完工项目实际总成本与预计总成本对比情况
如上表所示,冬瓜山铜矿床 68-73 线水文地质条件研究配套工程实际总成本与调整后预计总成本差异金额为-244.60 万元,差异率-11.03%,主要原因是发行人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在喷砼浇砼等施工工艺方面进行改进,有效降低了建设成本。
(3)2020 年度主要已完工项目实际总成本与预计总成本对比情况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过往经验等,编制项目
预计总成本,并履行相应的审批后执行,在项目工程量变化后及时调整预算总成本,主要完工项目实际发生总成本与调整后预计总成本总体差异较小。
2、已完工主要项目(合同金额在 2,000.00 万元以上)实际总成本与预计总 成本的差异对履约进度、收入确认的影响
由于发行人的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较长,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工作量变更导致预算总成本调整的情况,各期末的预算总成本与实际总成本之间存在
差异,各期末的项目履约进度系根据当期期末的预算情况确定,实际总成本 与预计总成本的差异对履约进度的影响,主要系用以确认进度的总工作量之间的差异导致。
(1)使用实际总成本替代报告期各期末预计总成本,测算对各期末履约进度的影响如下:
如上表所示,由于各年度完工项目的期末履约进度均为 100.00%,因此实 际总成本与预算总成本的差异对完工项目在完工当年年末的进度不产生影响,
按照实际总成本替代报告期各期末预计总成本,对个别项目在完工以前年度的期末履约进度存在一定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对三山岛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扩界扩能)工程—-1140m 中段巷道及西 山深部辅助斜坡道开拓工程在完工以前年度的期末履约进度影响分别为 62.16%和 69.55%,主要原因是受 2021年“笏山五彩龙金矿爆炸事故”事故影响,项目
提前终止,实际总成本较预计总成本减少较多,若以实际总成本替代报告期各期末预计总成本,完工以前年度的履约进度将增加。
对铜陵有色冬瓜山铜矿采准、零星工程及井下协力维保(2020)在完工以 前年度的期末履约进度影响为 27.28%,对中色非洲矿业有限公司谦比希铜矿东南矿体主副井提升机房主井井筒装备、溜破系统安装等工程在完工以前年度的
期末履约进度影响为 17.71%,对金森达项目部标段(一)、(二)工程在完工以前年度的期末履约进度影响为 26.85%和 40.12%,主要原因是业主施工计划减少,工程量减少,实际总成本较预计总成本减少,若以实际总成本替代报告期各期末预计总成本,完工以前年度的履约进度将增加。 对唐山首钢马兰庄铁矿有限责任公司露天转地下开采工程主井、进风井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工程在完工以前年度的期末履约进度影响为-11.42%,主要原因是业主施工计划增加,工程量增加,实际总成本较预计总成本减少,若以实际总成本替代报告期各期末预计总成本,完工以前年度的履约进度将减少。
综上所述,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部分项目工程量变动或现场施工条件发生的不可预计的变化等因素,发行人对各期末的预计总成本进行调整,若以实
际总成本替代报告期各期末预计总成本,当年实际发生成本不变,若工程量增
加,将会降低完工以前年度的履约进度,若工程量减少,将会提高完工以前年度的履约进度。
(2)已完工主要项目实际总成本与预计总成本的差异对收入确认的影响 已完工主要项目实际总成本与预计总成本的差异对收入确认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以实际总成本替代报告期各期末预计总成本,对营业收入分别影响-0.18%、-0.66%和 0.23%,影响较小。
3、报告期各期收入前十大项目履约进度与客户确认进度的差异情况及差异 合理性
(1)采矿运营管理
发行人按照产出法确定提供采矿运营管理服务的履约进度。鉴于业主按月定期结算采矿运营管理作业量(矿石量、生产掘进量、辅助作业量),且合同
约定了各作业量的结算单价,月度结算能形成可清晰辨认的合同单元,发行人 选择按已完工合同工作的测量进度(即经业主验收确认的当月相关作业量)衡量履约进度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矿运营管理业务收入根据客户确认情况确认,与客户确认进度不存在差异。
(2)矿山工程建设
发行人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履约进度取得的外部证据为经业主或监理单位确认的完工进度单,由于客户确认的进度系业主或监理单位依靠其专业能力、工作
经验对工程完成进度估计的形象进度,与按照投入法计算的精确比例之间存在 一定的偏差,该偏差较小,投入法确认的完工进度与外部形象进度基本一致。
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前十大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履约进度与客户确认进度的差异情况如下所示: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前十大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履约进度与客户确认进度的差异均在0.5%以内,总体差异较小,投入法确认的完工进度与外 部形象进度基本一致,差异具有合理性。
4、发行人关于预计总成本估计、履约进度确认的相关内部控制措施
发行人合同履约进度的确定涉及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矿山工程建设合同的完工进度确认单、采矿运营管理的月度结算单等,
发行人针对上述影响合同履约进度的事项和因素建立并实施一系列有效的内部
控制制度和流程,以确保合同履约进度的确认依据充分、真实及准确。预计总收入:合同或者协议签订之后,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或者协议约定金额确定初始预计总收入;项目执行过程中,财务部门定期会同具体承担业务的部门,根据相关变更确认资料等,对预计总收入做出调整,对相关经济利益流
入企业的可能性进行评估,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预计总成本:发行人矿山工程建设主要成本为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分包成本等。报价之初,发行人会参考相关招投标资料及过往经验等,估算项目预计总成本,对其盈利前景进行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施工方案变更、工期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况时,发行人经复核测算并履行相应批准程序后对预计总成本进行相应调整;项目完工后,财务部、工程部等部门将项目的完工总成本与项目预算成本对比,将完成的经济指标与预计成本指标进行比较,最终汇编《项目成本预算与实际分析表》,分析项目节约成本与成本超标的原因,分析项目执行的得失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据以评价整个项目的成本控制水平和各部门/岗位的绩效,编制项目总结性评价。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采购部门会同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对项目执行中的主要外购成本项目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采购人员按照审批的采购计划与合格供应商签订合同或订单,仓储部门组织对实物进行验收,使用部门对外购劳务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确认;工程部门根据批准的生产计划办理材料或设备领用;工程部门定期或在重要节点与分包商办理结算,确定当期分包成本,对于未及时办理结算的,公司根据合同价格及分包商工作量暂估分包成本;人事部门根据公司薪酬政策编制人工工资表,经批准后作为日常工资、奖金等执行标准;财务部门会同仓储部门、工程部门等对生产现场各类物资实施定期盘点;财务部门审核相关原始单据之后,记录当期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对于矿山工程建设业务,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确认的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按照投入法计算合同履约进度,与获取的经客户确认的完工进度确认单进行比较,分析差异是否合理,是否需要调整预算总成本以确定准确的完工进度,根据具体情况编制收入成本计算表,经逐级审批后,据此确认当月收入和成本;对于采矿运营管理业务,财务部门根据经由客户确认的结算单确认收入。对于矿山工程建设业务,公司在季度或年度时会向业主/客户提交完工进度 的确认申请,由业主/客户、监理单位签字或盖章,客户确认进度与发行人按照投入法计算的完工进度存在一定偏差,差异均在 0.5%以内,总体差异较小。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和收入确认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确保准确、合理地确定合同履约进度,并确认和计量相
关收入和成本。发行人预计总成本估计、履约进度确认能够真实、准确并公允 反映。
(二)劳务分包成本如何确定,实际分包成本与预算成本间是否存在差异,劳务分包成本年度间核算是否准确,结算的劳务成本是否能可靠衡量发行人实
际履约进度
发行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受人员调配的限制和项目进度工期的要求,对部分辅助工程及合同允许的具有一定专业性的分项工程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或
能力的专业服务商,发行人按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对其进行监督与验收。
1、分包成本的确定 发行人定期或在重要节点与分包商办理分包结算,确定当期分包成本,对
于未及时办理结算的,发行人根据合同价格及已完成工作量暂估分包成本。
2、实际分包成本与预算成本间是否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同金额在 2,000.00 万元以上且存在分包成本的已完工
项目实际分包成本与预算分包成本对比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实际分包成本与预计分包成本间存在差异,主要系初始预计分包成本根据初始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编制,后续部分项目因业主需求变
化等原因增加或减少了一定的工作量,,发行人根据变更情况对由于工作量变 化导致的各项成本的变化进行调整,从而导致初始预计分包成本与实际分包成本存在差异。 根据上表可见,发行人根据工作量变化情况对初始预算分包成本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预算分包成本与实际分包成本差异率均在 5%以内,差异较小。
3、劳务分包成本年度间核算是否准确,结算的劳务成本是否能可靠衡量发
行人实际履约进度
发行人按照项目对分包成本进行归集,项目部每月对各项目分包商提交的分包结算表进行审核,再由结算小组审批后提交至财务部,财务部依据提交的
分包结算表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并计入对应项目的合同履约成本,对于未及时
办理结算的,发行人根据合同价格及分包商工作量暂估分包成本。审计部按季度、年度以及竣工时对各项目分包商提交的分包结算表进行审核。 根据发行人与分包商签订的合同,分包商的分包结算办理及时,综上所述,发行人根据每月结算的分包成本结合暂估确定的分包成本作为当月发生的实际
成本,暂估成本与实际结算成本金额差异较小,分包成本年度间核算准确。
一方面,发行人实际履约进度根据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在施工过程中,发行人实际发生的总成本包括人工费用、材料费用、
机械作业费用、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以及分包成本,因此无论是结算的分 包成本或是实际发生的分包成本均无法直接作为衡量发行人实际履约进度的依据。
另一方面,由于发行人各项目对于分包的需求不同,存在多个分项分包且分包服务并非贯穿整个项目施工周期,故分包供应商的服务进度与项目的实际
履约进度并非线性的匹配关系,分包成本无法直接作为衡量发行人实际履约进 度的依据。
三、发行人与客户确认履约进度的频率,确认履约进度所取得的具体外部证据;确认进度时是否仅为客户在进度单上签字,客户是否执行自己的程序;对于投入法确认收入,发行人提供的履约进度与客户确认的工程进度不一致时
的处理方法
(一)发行人与客户确认履约进度的频率,确认履约进度所取得的具体外部证据
对于矿山工程建设业务,发行人在季度或年度时会向业主/客户提交完工进 度的确认申请,由业主/客户、监理单位签字或盖章;对于采矿运营管理业务,发行人在月度按时向业主/客户定期申请结算采矿运营管理作业量(矿石量、生 产掘进量、辅助作业量),由业主/客户签字或盖章验收确认当月相关作业量。 发行人取得的与业主/客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业主/客户代表或监理单位对 发行人矿山工程建设和采矿工程量及结算金额的确认、业主/客户对发行人形象 进度确认单的确认以及月度结算单等,均为发行人确定合同履约进度的重要外 部证据。
(二)确认进度时是否仅为客户在进度单上签字,客户是否执行自己的程序
发行人向客户提交矿山工程建设完工进度的确认申请或采矿运营管理作业量结算申请时,客户通常自行或委托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相关作
业量等资料,并结合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对工程完工作业量进行审核,客户经审核无误后在完工进度单、月度结算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要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占矿山工程建设收入的 80%)的完工进度均已由客 户盖章确认。
(三)对于投入法确认收入,发行人提供的履约进度与客户确认的工程进度不一致时的处理方法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前十大项目账面完工进度与客户确认的工程进度差异对比详见本回复“问题 6.按照履约进度收入确认的合规性” 之“(二)” 之“(一)”之“3、报告期各期收入前十大项目履约进度与客户确认进度的
差异情况及差异合理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前十大项目账面完工进度与客户确认的形象进度差异均在 0.5%以内,总体差异较小。 综上所述,发行人定期与客户确认履约进度,发行人取得的确认履约进度的外部证据充分,发行人按照投入法确认的履约进度与客户确认的工程进度差
异较小,发行人履约进度的确认真实、可靠,真实地反映了其经营业绩情况。
四、报告期内项目工程量调整、审价调整、合同总收入调整、合同总成本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上述调整对项目履约进度、收入成本毛利的具体影响,
相关确认依据是否充分,会计处理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未及时在当期确认工程 量或审价调整,导致次年收入和成本出现重大调整的情形
(一)报告期内项目工程量调整、审价调整、合同总收入调整、合同总成本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上述调整对项目履约进度、收入成本毛利的具体影
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项目(报告期内收入占比 70%的项目)中涉及工 程量调整、审价调整、合同总收入调整、合同总成本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上述调整对项目履约进度、收入成本毛利的具体影响如下: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项目的工程量调整、审价调整、合同
总收入调整、合同总成本调整对成本没有影响,主要原因是项目当期发生的成本均结转至当期营业成本,对报告期内收入及毛利影响金额分别为-1,273.53 万 元、16.09 万元及 204.01 万元,主要原因是:①实际施工过程中,因客户需要的变化对原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进行变更;②项目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条件发
生了不可预计的变化;③项目当年办理竣工决算,对合同总收入的调整。 报告期内,发行人预算收入变化和预算总成本变化对毛利率影响较大的项 目情况如下: 铜山铜矿分公司-613m--703m 中段开采项目 2022 年工程量增加,收入及毛 利增加 97.89 万元,毛利率增加 2.37%,主要原因是发行人结合前期项目施工经
验综合考虑工程量的增加后在固定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将会增加项目利润,故毛利率略有增加。 思山岭铁矿平巷工程二标段 2022 年工程量增加,收入及毛利下降 457.49 万 元,毛利率下降 3.11%,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因工程特征发生变化导致实际成本增加较多。 谦比希铜矿东南矿区探建结合南风井开拓工程收入及毛利增加 167.05 万美元,实际毛利率较预算毛利率增加 2.01%,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在 2021 年度办理竣工决算,竣工决算金额与合同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谦比希铜矿东南矿区探建结合南风井开拓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前,发行人根据可以获得的信息对合同价款做出了谨慎、合理的估计,将合同约定金额作为
预算收入金额,因施工过程中岩石硬度、作业面温差及涌水量与合同约定的技
术指标存在一定的差异,业主在竣工决算的过程中结合前述因素对最终工程造价进行了确认,产生了一定决算差额,发行人将决算差额确认为当期收入,竣
工决算差额对当期收入的影响数占预算总收入比例为 2.74%,影响占比较小。
哈萨克阿尔杰米耶夫矿通风罐笼井项目在 2020 年下半年的施工过程中遭遇
流沙层,由于该地质情况属于前期未能预料的事项,业主尚未确认在合同中增补治理流沙层的工程事项,因此发行人从谨慎性原则考虑,在 2020 年调增了该 项目的预算总成本 4,016.65 万元,导致该项目成为亏损合同,调整后项目预算 毛利率为-5.99%;2021 年施工的过程中再次遭遇流沙层导致治沙成本进一步增加,进一步调增预算总成本 1,416.12 万元,调整后项目预算毛利率为-11.83%。
发行人在项目报价之初,参考相关招投标资料及过往经验等,估算项目预计总成本,对其盈利前景进行评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施
工方案变更、工期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况时,发行人经复核测算并履行相
应批准程序后对预计总成本进行相应调整,项目验收或结案后,财务部工程部等部门将项目的最终成本与项目目标成本对比,将完成的经济指标与目标成本
指标进行比较,最终汇编《项目成本预算与实际分析表》,分析项目节约成本
与成本超标的原因,分析项目操作的得失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并据以评价整个项目的成本控制水平和各部门/岗位的业绩,编制项目总结性评价。 综上所述,发行人针对工程量调整、审价调整、合同总收入调整、合同总成本调整建立了一套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发生增补合同、工作量变更等情况下会对预算总收入和预算总成本及时进行调整,并按照内部控制流程进行相应审批后执行。
(二)相关确认依据是否充分,会计处理是否合规,是否存在未及时在当期确认工程量或审价调整,导致次年收入和成本出现重大调整的情形 1、预算总收入和预算总成本调整依据的充分性
发行人在获取了合同增补协议、增补施工计划等后,对预算总收入和预算总成本进行调整,并按照内部控制流程进行有效审批后执行,调整依据充分。
2、相关会计处理
发行人从事的矿山工程建设业务采用投入法确认收入。在合同发生变更情况下,发行人根据变更资料重新确定预算总收入,重新测算对应合同工作量应
投入的成本情况,重新编制预计总成本,按照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及时、完整归 集各项目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据此重新计算项目完工进度,从而确认项目当期合同收入。 合同发生变更时的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①完工进度的确认 完工进度=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变更后的预计总成本 ②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变更后的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发行人采用投入法确定合同履约进度,因此合同预算总收入或预算总成本
变化对收入的影响数确认在当期,当期营业成本为项目当期实际归集的成本,预算总收入或预算总成本的调整不会对当期营业成本产生影响,发行人相关会
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是否存在未及时在当期确认工程量或审价调整,导致次年收入和成本出
现重大调整的情形
发行人对涉及的合同变更部分未作为单独合同进行会计处理,即不满足
“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 售价”的条件,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
分,发行人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合同变更日根据调整后预算总成本重新计算履约进度,并调整当期收入。 发行人已建立并实施一系列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对当期发生的工程量或审价调整进行审批和会计处理,因此,发行人不存在未及时在当期确认工程量
或审价调整,导致次年收入和成本出现重大调整的情形。
五、报告期亏损合同的具体情况及会计处理情况
(一)报告期亏损合同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哈萨克阿尔杰米耶夫矿通风罐笼井项目”为亏损合同。 2020 年下半年,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遭遇流沙层,由于该地质情况属于前
期未能预料的事项,目前业主尚未确认在合同中增补治理流沙层的工程事项,因此发行人从谨慎性原则考虑,增加了该项目的预算总成本,导致该项目成为亏损合同。 因此,发行人于 2020 年度冲回以前年度确认的毛利并确认合同亏损,截至2020 年末预计合同亏损余额 1,048.90 万元。2021 年度,发行人预计将进一步增 加预算总成本,根据调整后的预算总成本计算完工进度,冲回以前年度确认的
收入并确认合同亏损,截至 2021 年末预计合同亏损余额 1,543.99 万元。 截至本回复出具日,该项目施工状态正常,未进一步发生影响施工进度需 要增加预算总成本的事项。
(二)会计处理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和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公布的
《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亏损合同案例》的相关规定,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该亏损
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相关条件的,则应当对亏损合同确认预计负债,具体情况 如下:
发行人根据相关规定,在预计合同发生亏损时确认预计负债,随着施工进
度的进行,将预计的待执行的合同亏损逐步转销,报告期内亏损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六、结合同行业公司的收入确认方式及与发行人的差异情况,说明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如上表所示,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基本一致,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符合行业惯例。
七、列示报告期矿山工程建设、采矿运营管理主要项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客户名称、项目建设周期、合同主要内容(履约进度确认条款
和付款进度的约定等)、合同金额、各期确认的收入及成本、履约进度取得的
外部证据、履约进度是否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各期毛利率及项目总体毛利率、应收账款余额等,说明同一项目不同期间毛利率差异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相
关项目收入、成本是否配比,是否存在通过控制项目成本支出调节业绩的情形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项目(确认收入金额占比在 70%以上的项目)
名称、客户名称、项目建设周期、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情况、各期确认的
收入及成本、各期毛利率及项目总体毛利率、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同一项目不同期间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如下: 1、金森达项目部标段(一)、(二)工程项目总体毛利率为 28.81%,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毛利率分别为 28.30%、28.30%和 30.94%,其中 2022 年度
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是该项目 2022 年完工,完工实际毛利率与预算毛利率略有偏差。 2、哈萨克阿尔杰米耶夫矿通风罐笼井项目总体毛利率为-11.83
%,2020 年 度至 2022 年度毛利率分别为-34.17%、-31.69%和 0.00%,变动较大,主要原因是:2020 年下半年及 2021 年度,发行人在施工过程中两次遭遇流沙层,由于该地质情况属于前期未能预料的事项,业主尚未确认在合同中增补治理流沙层的
工程事项,因此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增加了该项目的预算总成本,导致该 项目成为亏损合同;2022 年度,该项目状态未发生变化,发行人预计该项目预 计总成本将不会增加,导致该项目 2022 年度毛利率为 0.00%。 3、蒙古新鑫有限责任公司乌兰铅锌矿掘进(含探矿)总体毛利率为 7.23%,2020 年度至 2022 年度毛利率分别为 14.15%、1.54%和 2.15%,其中 2022 年度和2021年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是:(1)执行单价较低的深孔落矿等分项工程较
多,导致单位产值下降;(2)该项目执行时需要承担较多相对固定的成本,且随着项目的执行,设备损耗日趋严重,因对固定资产进行修理而使得备品备件
的消耗量有所增加,导致材料费用增长较多。 4、朱日和铜业有限责任公司采矿工程总体毛利率为 0.96%,2020 年度至2022年度毛利率分别为 0.00%、-0.50%和 2.82%,毛利率整体偏低,主要原因是
虽项目整体毛利率偏低,但发行人基于发展战略,结合对市场前景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等多方面考虑,项目的签订与开展有助于发行人获得更多潜在市场,
因此合同单价总体较低。 5、思山岭铁矿平巷工程二标段总体毛利率为 6.91%,2020 年度至 2022 年 度毛利率分别为 10.02%、10.02%和-21.16%,其中 2022 年度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因工程特征发生变化导致实际成本增加,导致毛利率降低,项目
整体实际毛利率为 6.91%略低于预算毛利率 10.02%。 6、谦比希铜矿东南矿区探建结合南风井开拓工程总体毛利率为 27.28
%,2020 年度至 2021 年度毛利率分别为 24.95%和 100%,其中 2021 年度年毛利率 较高,主要系 2021 年度办理了竣工结算差额较大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谦比希铜矿东南矿区探建结合南风井开拓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前,发行人根据可以获得的信息对合同价款做出了谨慎、合理的估计,将合同约定金额作为
预算收入金额,因施工过程中岩石硬度、作业面温差及涌水量与合同约定的技
术指标存在一定的差异,业主在竣工决算的过程中结合前述因素对最终的工程造价进行了确认,产生了一定决算差额,发行人将决算差额确认为当期收入,
竣工决算差额对当期收入的影响数占预算总收入比例为 2.74%,影响占比较小。 综上所述,发行人同一项目不同期间毛利率差异具有合理性,相关项目收
入、成本配比,不存在通过控制项目成本支出调节业绩的情形。
(二)报告期矿山工程建设、采矿运营管理主要项目履约进度取得的外部证据、履约进度是否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
1、履约进度取得的外部证据
对于矿山工程建设业务,发行人在季度或年度时会向业主/客户提交完工进 度的确认申请,由业主/客户、监理单位签字或盖章;对于采矿运营管理业务,发行人在月度按时向业主/客户定期申请结算采矿运营管理作业量(矿石量、生 产掘进量、辅助作业量),由业主/客户签字或盖章确认当月相关作业量。 发行人取得的与业主/客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业主/客户代表或监理单位对
发行人矿山工程建设和采矿工程量及结算金额的确认、业主/客户对发行人形象
进度确认单的确认以及月度结算单等,均为发行人确定合同履约进度的重要外 部证据。
2、履约进度是否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
发行人工程进度、采矿单项作业量均根据业主制定的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实施,通常在合同中不约定具体时点所需完成的履约进度,故不存在于合同约定存在差异的情况。 综上所述,发行人履约进度取得的外部证据与项目完工进度基本一致,履约进度与合同约定不存在重大差异,同一项目不同期间毛利率差异合理,相关
项目收入成本配比,不存在通过控制项目成本支出调节业绩的情形。
八、中介机构核查程序与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相关人员了解各业务类型的服务过程、项目的履行周期、完
工进度测量的具体方式,判断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
2、访谈发行人财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关于预算收入和预算成本编制的依
据、内部控制流程及履约进度的具体计量方法,项目履约进度确认的外部确认流程和依据以及项目分包的相关的内部控制流程、分包成本确定的流程、依据
和会计处理方法等。
3、获取发行人关于项目成本预算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项目预算编制及
调整、项目分包等相关内部控制进行穿行测试,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4、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成本明细表、工程成本总预算编制表、合同预
算总成本编制审核会签表、合同履约成本明细表、项目决算报告等资料,核查预算总成本编制依据是否充分。
5、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预算总成本和实际总成本明细表,核查各期的差异
及其产生的原因;量化分析实际总成本与预计总成本差异对报告期履约进度、收入确认的影响。
6、获取报告期前十大项目的经客户确认的完工进度确认单,与项目履约进
度进行比较,了解差异情况,分析差异原因的合理性。
7、访谈发行人财务人员,了解分包成本确定的流程及核算过程,检查完工
项目的实际分包成本与预算总成本中的分包成本是否存在差异,检查分包合同、分包成本结算表等资料,结合期后分包成本结算情况,分析分包成本是否存在 跨期。
8、将分包成本结算进度及履约进度和项目的履约进度进行比较,了解差异
的原因及合理性,判断分包成本结算进度是否能够直接衡量发行人的履约进度。
9、对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与客户确认履约进度的频率,客户确认履
约进度执行的程序,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完工进度单或结算单,核查发行人完工进度单或结算单是否经客户或监理单位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与发行人计算的
履约进度进行对比分析,了解发行人对双方进度差异的处理方法,并测试差异 对报告期各期收入金额的影响。
10、对客户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是否就有关合同增减达成一致并签订相
关协议,获取报告期内项目工程量调整、审价调整、合同总收入调整、合同总成本调整的相关资料,了解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分析发行对预算收入和预
算成本进行调整的依据是否充分、及时,测算前述调整对项目履约进度、收入 成本毛利的影响。
11、获取报告期内亏损合同明细、亏损项目的合同、工程成本总预算编制
表、合同预算总成本编制审核会签表等资料,对发行人相关人员、相关项目的客户进行访谈,了解亏损合同项目的施工情况、会计处理情况,分析合同亏损
的预计是否充分、合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12、查阅发行人同行业公司公开信息,对比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收入确认
政策的差异情况,分析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13、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的收入成本表,对主要项目的毛利率变动情况进
行分析,了解变动原因,分析收入成本的配比关系及变动原因的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补充说明矿山工程建设和采矿运营管理业务的服务过程(服务
阶段的划分)、项目的履行周期、完工进度测量的具体方式,相关说明真实、准确。
2、已完工主要项目实际总成本与调整后预计总成本的差异较小;项目在执
行过程中,以实际总成本替代报告期各期末预计总成本,将会对履约进度产生一定的影响,经测算对发行人的收入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前十大项目履约进度与客户确认进度的差异较小,发行人预计总成本估计、履约进度
确认能够真实、准确并公允反映;发行人定期或在重要节点与分包商办理分包
结算,确定当期分包成本,对于未及时办理结算的,发行人根据合同价格及分包商工作量暂估分包成本,分包成本年度间核算准确;发行人部分项目实际分
包成本与预算成本间存在一定的差异,差异较小,差异原因具有合理性;发行
人实际履约进度根据实际发生的总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分包成本为预计成本的组成部分,且由于发行人各项目对于分包的需求不同,存在多
个分项分包且分包服务并非贯穿整个项目施工周期,因此结算的分包成本不能 直接衡量发行人实际履约进度。
3、发行人向客户提交矿山工程建设完工进度的确认申请或采矿运营管理作
业量结算申请时,客户通常自行或委托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相关作业量等资料,并结合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对工程完工作业量进行审核,客
户经审核无误后在完工进度单、月度结算单上签字或盖章确认。报告期各期发 行人主要矿山工程建设项目(占矿山工程建设收入的 80%)的完工进度均已由 客户盖章确认。发行人按照投入法确认的履约进度与客户确认的工程进度差异
较小,发行人履约进度的确认真实、可靠,真实的反映了其经营业绩情况。
4、发行人项目工程量调整、审价调整、合同总收入调整、合同总成本调整
相关确认依据充分,会计处理合规,不存在未及时在当期确认工程量或审价调整,导致次年收入和成本出现重大调整的情形。
5、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对亏损合同计提预计负债,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6、发行人与同行业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基本一致,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政策 符合行业惯例。
7、报告期内,发行人部分项目因预算收入或是预算成本发生变化导致不同
期间毛利率存在一定的差异,差异原因具有合理性;发行人相关项目收入、成本相配比,不存在通过控制项目成本支出调节业绩的情形。
九、说明对发行人履约进度及收入确认进行核查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核查方法、收入占比、核查结果
中介机构对发行人履约进度及收入确认进行核查,主要程序如下:
1、访谈发行人财务部负责人、市场部负责人及工程部负责人,了解发行人
的履约进度确认频率、确认方式、客户确认履约进度所需执行的程序等;
2、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项目合同,检查其主要条款,获取并检查发行人报
告期内结算单、完工进度单等履约进度证据资料是否经过客户或监理单位签字或盖章;
3、访谈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客户,了解客户确认履约进度的执行的程序;
4、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内项目履约进度明细表,重新计算发行人履约进度,
关注计算的准确性及各期计算方法的一致性;
5、实地查看发行人主要在建项目的现场施工情况,了解现场工程形象进度
是否与完工进度确认单确认进度存在重大差异;
6、对发行人报告期内收入确认执行细节测试,检查了收入对应支持性文件,
主要包括:获取合同及补充协议、完工进度单、结算单、工程成本总预算编制表、成本明细表、分包成本结算单,抽取会计凭证等并进行检查,核查比例如 下:
7、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的收入及履约进度进行函证,函证内容主要包括:合
同金额、合同主要条款、项目状态、完工进度及结算情况,确认相关交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具体情况如下:
8、对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走访或视频访谈,了解客户基本
情况(包括客户的背景、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等)、项目实施情况、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情况,判断交易的真实性,核查比例情 况如下: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履约进度及收入确 认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