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段法确认收入主要业务流程、对应履约义务、内控节点及关键支持性证据,部分结算单据缺失签字或盖章是否影响内控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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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时段法确认收入主要业务流程、对应履约义务、内控节点及关键支持性证据,部分结算单据缺失签字或盖章是否影响内控有效性?

本文由【IPO案例号】整理自河北国亮新材料反馈意见回复,转载请注明来源。

01问询

根据申请文件,(1)发行人耐火材料整体承包业务模式为在客户钢包内部铺设耐火材料并进行日常维护,按照合同约定的吨钢单价和出钢水量进行月度结算,收入结算与客户的钢产量直接相关,以客户结算单(完工单)作为收入确认依据。(2)公司向整体承包业务项目派出现场管理人员,对出钢水量进行估算并在每月结算时与客户核对确认,公司无与客户确认的书面记录。(3)公司存在部分结算单据缺失签字或盖章的不规范情形。

请发行人:(1)说明不同收入确认方式下的收入金额、占比,不同收入确认方式下的自合同签订到确认收入的主要业务流程及对应履约义务、相关内控节点及关键支持性证据。(2)说明整体承包业务中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核心销售条款,是否构成一揽子协议,收入确认时点、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整体承包业务模式中内控的有效性,是否存在收入跨期等风险。

【公司简介】

河北国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高温工业用耐火材料整体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客户提供耐火材料整体承包服务及耐火材料产品。公司为钢铁冶炼企业提供耐火材料整体解决方案,即根据客户需要,集成热工装备用耐火材料的配置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安装施工、使用维护、技术服务和用后处理等工序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02回复

一、说明不同收入确认方式下的收入金额、占比,不同收入确认方式下的自合同签订到确认收入的主要业务流程及对应履约义务、相关内控节点及关键支持性证据

(一)说明不同收入确认方式下的收入金额、占比

公司收入来源于整体承包、直接销售两大类,对应两种收入确认方法,分别为时段法、时点法。对于耐火材料整体承包业务,产品发至客户现场并按要求进行施工,施工完成后交付客户使用,客户使用后根据合同约定结算的条款(如出钢量、出铁量、用量等)确认销售收入,属于“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情形,即“时段法”;对于耐火材料直接销售业务,产品发至客户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在客户签收后,或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提单,确认销售收入,属于“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的情形,即“时点法”。

报告期内,公司不同收入确认方式下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占比情况如下:

(二)不同收入确认方式下的自合同签订到确认收入的主要业务流程及对应履约义务、相关内控节点及关键支持性证据

1、时段法

公司“时段法”确认的收入主要来自耐火材料整体承包。报告期内,公司自合同签订到确认收入的主要业务流程及对应履约义务、相关内控节点及关键支持性证据具体情况如下:

2、时点法

公司“时点法”确认的收入主要来自耐火材料直接销售。报告期内,公司自合同签订到确认收入的主要业务流程及对应履约义务、相关内控节点及关键支持性证据具体情况如下:

二、说明整体承包业务中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核心销售条款,是否构成一揽子协议,收入确认时点、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

(一)说明整体承包业务中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的核心销售条款,是否构成一揽子协议

公司整体承包业务中与主要客户的核心销售条款格式和内容基本相似,主要包括承包项目类型、承包工作范围(耐火材料范围、设计标准)、结算方式、结算周期、合同期间相关技术指标等,具体情况如下:

耐火材料整体承包主要包括“产品配置”、“解决方案”和“服务支持”等方面的内容,该模式下不仅根据客户需求提供耐火材料产品,还需根据客户的现场环境、生产工艺提供修砌方案设计、产品配置、技术操作规范、技术维护等整体解决方案。在整体承包模式下,公司需要对其整体承包所需的各类耐火材料产品以及各项服务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协调和负责,以便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及时交付,客户获得相关服务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因此,公司与主要客户的核心销售条款构成一揽子协议。

(二)收入确认时点、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

1、收入确认时点、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收入确认时点、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2、收入确认时点、方法是否为行业惯例

同行业可比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如上表所示,公司耐火材料整体承包业务收入确认时点、方法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符合行业惯例。

三、结合上述情况,说明发行人整体承包业务模式中内控的有效性,是否存在收入跨期等风险

公司制定了《销售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项目现场管理办法》《销售部部门职能说明书》《工程管理部部门职能说明书》等,对整体承包业务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确保公司整体承包业务有效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基于自身内部管理、谨慎性、工作效率等方面的考虑,部分客户结算单未列示钢产量、缺少签字或盖章等,但公司通过其他关键证据和要素能够有效识别和印证收入确认依据充分,确保收入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出现收入跨期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1)未列示钢铁产量等要素的识别

在整体承包业务中,钢铁产量系公司与客户确认收入的关键信息,是收入金额的基础来源,部分客户出具的结算单上未列示钢铁产量,只列示结算金额。但结算金额系客户根据双方确认的钢铁产量和合同约定的结算价格并结合考核情况计算得出,且履行了客户的内部审批程序,具有可靠性。公司与该类客户确认钢铁产量主要形式包括客户内部审批单据、客户的入库单、微信沟通记录以及现场核对确认等,并结合公司驻场人员统计的明细核实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在结算金额不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下,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货款,该过程能够有效识别和印证公司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缺少签字或盖章等关键要素的识别

部分客户出具的结算单存在少量未签字或盖章的情形,该结算单系客户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出具并由客户的相关人员通过现场通知或微信沟通的形式发送给公司相关人员核对与确认,经公司内部确认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货款,能够确认单据来源于该客户。前述未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清晰的列示了公司与该客户的结算周期、结算金额,公司据此确认收入,不存在收入跨期的风险。

综上所述,公司整体承包业务模式中内控有效,不存在收入跨期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