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网络建设合同收入确认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中兴通讯网络建设合同收入确认
中兴通讯网络建设合同收入确认原则:
网络建设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确定本集团的网络建设合同通常在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中包含设备销售、安装服务、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的组合等多项承诺。
本集团根据销售的设备与安装服务的关系、网络建设合同中的条款等因素考虑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及其组合是否可明确区分。对于客户能够从销售的单项设备销售、安装服务中单独受益或从其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的,这些单项设备销售及安装服务分别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这些单项设备销售及安装服务的可单独区分体现在:
(1)客户可以无需本集团提供重大的安装服务而接受合同中承诺的设备;
(2)这些设备销售和安装服
务相互不构成修改或定制,也分别不会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设备或安装服务予以修改或定制;
(3)
这些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设备或安装服务不存在高度关联性。对于由
不可单独区分的设备销售和安装服务组成的若干组合,若这些组合彼此不存在高度关联性,且客户能够从每一个组合中单独受益或从其与其他易于获得的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则上述每一个组合分别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上述判断的综合运用对网络建设合同中单项履约义务的确定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