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增加的具体内容,与交易对手方的交易内容与资金往来情况,交易作价的公允性
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说明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增加的具体内容,与交易对手方的交易内容与资金往来情况,交易作价的公允性
主要来源于联纲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项目问询与回复
问询问题
请发行人说明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增加的具体内容,与交易对手方的交易内容与资金往来情况,交易作价的公允性,是否存在将成本费用计入在建工程的情形
问询回复
1、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增加的具体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包括联纲光电总部研发制造产业中心项目及江
西联纲电子国际产业园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基础建设和配套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增加的具体内容如下:
(1)2023 年 1-6 月
注 1:公司将联纲光电总部研发制造产业中心项目的厂房、宿舍及地下室的土建和安装(消
防)工程发包给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将江西联纲电子国际产业园区工程项目的厂房、
宿舍及仓库的土建和安装(消防)工程发包给江西硕宸建设有限公司; 注 2:公司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支付给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的城市基础
设施配套费; 注 3:设备安装及调试费用主要系厂区电梯、中央空调、工程机械费及其安装调试费; 注 4:土地使用权摊销系公司将建设期内在建工程占用的土地计提的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计
入在建工程; 注 5:职工薪酬系公司专职员工在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工程进度,公司将其职工薪酬计入在建
工程; 注 6:水电费系由公司承担的施工用水、电费用; 注 7:上述注释内容同样适用于下方表格
报告期内,公司与在建工程主要交易对手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如下:
1)2023 年 1-6 月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包括联纲光电总部研发制造产业中心项目和江
西联纲电子国际产业园区工程,主要建设施工单位分别为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
司和江西硕宸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对其采购金额分别占所在项目总采购金额的91.07%和 73.69%。因江西联纲电子国际产业园区工程已于 2022 年全部完工并转
入固定资产,公司与江西硕宸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结算协议,截至 2023 年 9 月 30日,公司与其工程款项已全部结清。报告期内,公司与交易对手方的交易内容与
合同约定一致,交易总额与资金往来情况相匹配。
(2)报告期内,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交易作价公允性
公司在上述在建工程项目开始前聘请专业的设计公司完成工程施工图纸的
设计,并向当地多家(4-8 家)工程施工单位进行邀标,根据各单位的工程施工
能力、资质、报价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工程施工合作方。具体项目招标及应标情 况如下:
1)江西联纲电子国际产业园区工程
报告期内,参与江西联纲电子国际产业园区工程项目招标及应标单位报价情
况如下:
公司向当地多家工程施工单位(无关联第三方)进行邀标,综合考虑各单位
的报价、施工资质和服务等方面,选择江西硕宸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江西联纲电子 国际产业园区工程的建造服务提供商。江西联纲电子国际产业园区工程建筑面积
合计 35,856.21 平方米,单位工程施工成本 1,630.93 元/平方米,与其他竞标公司
报价相比,工程造价较为公允。
2)联纲光电总部研发制造产业中心项目
报告期内,参与联纲光电总部研发制造产业中心项目招标及应标单位报价情
况如下:
公司向当地多家工程施工单位(无关联第三方)进行邀标,东莞市建工集团
有限公司工程施工资质满足公司需求且报价较低,因此公司选择其作为联纲光电 总部研发制造产业中心项目的建造服务提供商。联纲光电总部研发制造产业中心
项目建筑面积合计 152,892.62 平方米,预计单位工程施工成本 1,785.56 元/平方
米,与其他竞标公司报价相比,工程造价较为公允。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与在建工程主要交易对手方的交易价格符合市场
价格一般水平,交易作价较为公允。
3、不存在将成本费用计入在建工程的情形
公司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在建工程项目归集核算使固定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人工 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成本主要包括土建及安装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款、
工程设计费以及利息资本化等,均与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相关。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核算在建工程成本,严格区分在建工程成
本与日常成本费用,不存在将应计入当期成本费用的支出计入在建工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