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模式、定价、盘点及会计处理等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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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系列

固定资产模式、定价、盘点及会计处理等核查

主要来源于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交所IPO项目问询与回复

问询问题

根据申请文件,(1)共建集群模式下,发行人租赁
IDC 机柜,自行购买交 换机、服务器等设备在 IDC 构建自有算力。IDC 服务商负责为发行人服务器运
行提供运行空间、供电、制冷、联网等一系列服务并进行整体收费。(2)2019 年至 2021 年发行人固定资产分别为 2,068.33 万元、15,179.12
万元和 25,213.23 万元,增速较大。(3)共建模式下发行人超算云业务主要有效算力 资源利用率分别为
58.17%、56.80%、49.90%。(4)根据申请材料,因东网科 技怠于履行合同约定的对超算机柜的日常维护、监控、更换、维修等义务,且
拒绝配合北龙超云取回设备,发行人子公司北龙超云提起诉讼。(1)共建模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根据申请文件,发行人披露“中国独立
超算服务市场已建立起基于超算中心的‘海量用户+应用平台+优质算力’的生 态网络”。

请发行人:①披露共建模式的具体流程,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
模式说明是否具有行业普遍性和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 排,说明共建、外购模式下算力资源在价格、用途、性能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并结合细分业务收入结构变动量化分析共建模式对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细分业 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②说明选择相关 IDC 服务商的原因、定价依据、收费标
准是否包括采购分项成本,分析服务商出具的流量图、电费、付费通知单等信 息与共建形成算力资源的匹配性。

(2)披露固定资产的具体内容及管控措施。请发行人:①分类披露报告期
各期采购的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单价、数量、金额及增长变动情况、 部署区域(数据中心名称及所在地),租赁机柜总量、租赁平均单价、租赁金
额、合同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等,并分析上述设备类服务器和网络传输设备保 有量、算力资源和网络带宽等资源采购量与报告期各期超算云服务等各业务耗
用的资源量、产生的营业收入的匹配性。②说明各类设备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 的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采购方式及定价方式、结算方式、付款周期、期末
应付账款金额等情况。③结合相关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存放地、各期数量及金 额,说明固定资产(特别是异地存放的资产)管理、盘点情况包括盘点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盘点方法、程序、盘点比例、账实相符的情况、盘点结果、
是否存在盘点差异及产生原因、处理措施。④结合对异地存放资产的具体管控 措施、保管的具体主体、发行人与其在资产保管、毁损、灭失等风险和保管金
缴纳等方面具体约定及盘点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对异地存放资产的控制 力,除已披露的诉讼、纠纷外是否存在其他资产无法取回、有效利用或闲置等
情形。⑤说明折旧年限、预计残值率的估计是否符合公司业务运行和更新换代 的客观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⑥说明“购建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勾
稽关系,分析服务能力与固定资产变动匹配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2)说
明固定资产采购定价是否公允、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3) 说明对报告期固定资产的监盘程序、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是否存在虚构资产
的情况;说明盘点过程中如何辨别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可使用性,是否具有相 关的专业判断能力、是否发现异常,能否保证异地存放资产的准确性、真实性、
可用性。

问询回复

一、共建模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一)披露共建模式的具体流程,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模式说明是否
具有行业普遍性和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说明共建、 外购模式下算力资源在价格、用途、性能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并结合细分业务
收入结构变动量化分析共建模式对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细分业务毛利率变动的 影响 1、披露共建模式的具体流程,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经营模式说明是否具
有行业普遍性和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之“(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之“2、采购模式”中补
充披露如下:

“(3)共建模式具体流程

共建集群模式下,公司租赁 IDC 机柜,自行购买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在

IDC 构建集群,充分利用公司在超算中心运营方面的优势,通过不同分区、不
同规格资源的调度和运营策略充分满足客户的各项需求,构建自有算力资源池。超算集群相关设备所有权归属于公司所有,IDC 服务商仅提供机柜及相关运维
服务,保证超算集群运行物理环境稳定。具体搭建流程如下:

共建集群模式具有行业普遍性和商业合理性,具体情况请参见本问询回复
之“问题 3/三/(二)/2”。公司主要设备供应商包括联想北京、戴尔中国等,

IDC 合作方包括宁夏誉成云创(上市公司美利云下属子公司)等,均不存在与
公司的关联关系,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 2、说明共建、外购模式下算力资源在价格、用途、性能等方面的比较情

共建模式下,超算专用设备由公司所有,营业成本主要体现为固定资产折
旧、IDC 租赁成本等。报告期内,并行通用超算云业务共建模式下单位核时对
应固定资产折旧及 IDC 租赁成本如下:

外购模式下,公司直接向超算中心、云计算厂商等采购算力资源,营业成
本主要体现为外采资源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采购算力资源主要用于并行 通用超算云业务,其对应的对外采购资源单价情况如下:

从上述比较可看出,在保证一定资源利用率的前提下,共建模式有利于降
低公司超算云服务单位成本、提高毛利率水平,具备商业合理性。

公司主要算力资源供应商为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等国家级超算中心等,
国家级超算中心算力性能较高,可适用于尖端超算服务场景,重点服务国家级 科研项目。尖端超算需求重点并非单计算节点性能的高低,而是支持规模巨大
的并行计算任务,比如同步调用上万 CPU 计算核心的大型作业。单计算节点的
计算性能受超算中心建成时间的影响巨大,国家级超算中心的算力设备单节点 算力性能与公司自有算力比较,互有高低,但不存在显著差异。公司主要服务
于通用超算、业务超算等服务场景,因而向国家级超算中心采购的算力资源在 用途、性能等不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基于多地域跨网络跨集群的云调度技术、集群内智能调度技术等原始
创新的核心技术,将共建模式及外采模式下获取的基础算力接入统一超算资源 池,以提升在多中心环境下算力资源的利用效率,满足不同应用差异化的算力
资源需求。从用户端的视角,用户可经由超算云平台的应用中心、PaaS 级开发
接口、命令行等多种方式提交作业或者调用算力资源,超算云平台可根据应用 的运行特征匹配或推荐最适合的资源分区,平衡不同地域不同网络的集群的计
算负载,保证应用运行真实性能,兼顾效率及经济性。用户不必要区分不同资源的地理位置、网络环境、计算环境、以及硬件配置的差异,仅需专注于自身
计算任务和业务目标的管理和实现。

基于性能、用途方面的相似性,共建模式及外购模式下,算力资源销售价
格方面不存在重大差异。

3、结合细分业务收入结构变动量化分析共建模式对发行人综合毛利率、
细分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超算云服务收入分别为 9,825.37 万元、17,212.55 万元和26,714.98
万元,其中,并行通用超算云的收入分别为 8,596.63 万元、12,935.63 万元和 16,200.51
万元,并行通用超算云收入占比分别为 87.49%、75.15%和 60.64%,是超算云服务的核心构成部分;公司自报告期期初以来大力 开展共建模式优化自有算力资源池,报告期内已实现了由外采算力模式向共建模式的过渡,以并行通用超算云为例,报告期内共建模式下形成的收入分别为4,437.80 万元、10,158.77 万元和 13,166.95 万元,占比分别为 51.62%、78.53%和 81.27%,随着共建模式的逐步成型,公司超算云业务综合毛利率及细分业务
并行通用超算云和并行行业云毛利率均受一定影响,并行 AI 云由于涉及共建模 式较少,因此基本不受共建模式影响。

(1)共建模式占比变动的影响

公司自报告期期初以来大力开展共建模式优化自有算力资源池,与使用外 购算力资源相比,虽然自有算力资源为超算云用户提供超算云服务更具成本优 势,但随着 2021 年和 2022 年公司超算设备固定资产持续增加,折旧成本上升, 自有算力资源利用率有所下降,2022
年部分业务毛利率有所下滑。除并行 AI云业务涉及共建模式较少外,并行通用超算云和并行行业云在共建模式下的毛 利率普遍高于外采模式下的毛利率(2022 年并行行业云除外)。

(2)共建模式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超算云各业务线在外采模式和共建模式下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共建模式下超算云服务毛利率分别为 55.06%、43.22%和29.42%,逐年下滑,与使用外购算力资源相比,虽然以自有算力资源为超算云 用户提供超算云服务更具成本优势,但随着算力专用设备采购的逐年上升,折
旧成本随之升高且整体利用率有所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算力专用设备全年有效 利用率分别为 56.80%、49.90%和 47.65%,持续下降从而单位成本上升导致毛
利率有所下滑。

(二)说明选择相关 IDC 服务商的原因、定价依据、收费标准是否包括采 购分项成本,分析服务商出具的流量图、电费、付费通知单等信息与共建形成
算力资源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地理位置、能源成本、当地相关产业链的成熟程 度等多方面因素,位于我国西部地区的 IDC 服务商凭借优异的区位优势,成为 公司的主要合作伙伴。对 IDC 服务商而言,机柜耗电是重要的运营成本,是其 产品定价的重要考量因素,IDC 服务商对外报价会根据自建机房的折旧摊销费、 机房水电费等成本加成进行定价。报告期内,IDC 服务商负责为公司提供机柜 租赁服务,供公司放置服务器等专用设备以形成自有算力,并为之提供稳定、
不间断的供电服务,系一揽子服务,并根据一揽子的服务进行收费,不会单独 考虑机柜运行的耗电量及电费,故 IDC 服务商不会专门统计针对公司服务器的 耗电量数据,因而无法出具电量流量图和电费通知单。报告期内,IDC 服务商 按周期出具的付费通知单主要包括计费时间、付费金额等信息,选取报告期各 期 3 月、6 月、9 月、12 月的 IDC 租赁金额,与各月末公司形成自有算力的计 算节点数量的比较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向 IDC 服务商支付的费用与形成自有算力的计算节点规模 持续增长,变动情况基本匹配,公司租赁 IDC 机柜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问题回 复之“二/(一)”。

二、披露固定资产的具体内容及管控措施

(一)分类披露报告期各期采购的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单价、数
量、金额及增长变动情况、部署区域(数据中心名称及所在地),租赁机柜总 量、租赁平均单价、租赁金额、合同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等,并分析上述设备
类服务器和网络传输设备保有量、算力资源和网络带宽等资源采购量与报告期 各期超算云服务等各业务耗用的资源量、产生的营业收入的匹配性。

1、分类披露报告期各期采购的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单价、数量、
金额及增长变动情况、部署区域(数据中心名称及所在地)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 况”之“(二)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之“1、主要采购情况”中补充披露以 下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的专用设备包括 CPU 计算节点服务器、存储阵 列和交换机等,对应设备类型的采购合同价格和采购数量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受到芯片升级和供应链波动导致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采购主
要专用设备的单价总体呈现上涨趋势。2020 年度,公司逐步向共建算力资源模 式转变,大幅增加了各类专用设备的采购数量,导致主要专用设备的采购总额
大幅增长。2021 年度,公司采购 CPU 计算节点服务器的总核数和存储阵列数量 较上一年变动较小,采购单价受全球“芯片荒”影响有所增加,推动采购总额有 所增长。2022 年度,公司于上一年采购的各类专用设备陆续完成签收并投入使
用,公司主要专用设备的采购金额和采购数量同比大幅减少,其中 CPU 计算节 点服务器和存储阵列的平均采购单价因采购规模减少而有所上浮,交换机的采
购平均单价则因当期减少了单价较高的高速网络交换机的采购数量而大幅下降。报告期内,伴随公司超算云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为满足客户多样化的超算使用
需求,公司凭借与各大超算中心开展合作和为数据中心提供运营服务的丰富经 验,从架构设计、运营策略等方面进行优化,建设了多种不同架构的共建超算
集群,并根据设计指标采购了较多不同型号、不同配置的交换机等网络设备, 导致各期交换机平均单价变动幅度较大。”

2、租赁机柜总量、租赁平均单价、租赁金额、合同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 等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情 况”之“(二)采购情况及主要供应商”中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3、报告期内 IDC 机柜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 IDC 服务商负责为发行人提供 IDC 机柜租赁服务,并 根据租赁机柜数量及租期按周期(通常是按月份)结算费用,与行业惯例一致。报告期内,发行人租赁 IDC 机柜总量整体呈快速增长的形势,以满足发行人通
过共建集群模式构建自有算力的需求,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对 IDC 机柜的租赁金额和平均单价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 IDC 机柜的租赁金额持续大幅增长,与 IDC 机柜租赁 总量的变动情况保持一致;同时受益于大量租赁 IDC 机柜产生的规模效应,机 柜的租赁平均单价持续下降。

发行人与 IDC 服务商签署合同的主要权利义务内容如下:

(1)委托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1)委托方有权要求受托方根据协议及相关附件的规定提供服务,同时委托
方应按照协议及附件的规定使用所订购的各项服务,并应按时向受托方交纳协 议约定的服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2)委托方保证所托管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器和通讯设备行业标准,不存
在任何委托方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的质量问题或故障隐患。并且保证所托管设 备上安装的系统符合通信行业相关标准。 3)委托方自行负责所托管设备的系统安装、操作、维护、数据安全与备份、
数据更新等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并对自身设备软硬件的正常运行负责;若委托
方设备出现任何影响到互联网的稳定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委托方设备遭受黑客攻击、中病毒、发送大量垃圾邮件、或成为攻击源等现象,造成重大网络安
全问题而影响到其他用户时,受托方应及时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委托 方,委托方在其能够纠正的范围内对该等情形予以纠正,在此期间内受托方有
权暂停委托方网络连接直至故障排除。 4)为确保委托方托管设备的可靠性,以及机柜良好的通风、散热性,委托
方在选择机柜租用服务时,应严格遵守受托方机柜容量标准;同时,委托方设 备的总功率应符合受托方机柜的电源额定功率要求。因委托方设备/系统出现问 题、或委托方人员操作不当等委托方过错造成受托方的数据中心或者其他用户
设备损害、线路故障、服务中断或者数据毁损的,委托方应当予以赔偿相关损 失。 5)委托方应妥善使用受托方为协议目的提供的全部设施、设备(以下简称
受托方设备),无论该设施、设备归受托方或归第三方所有,由于委托方原因 造成受托方设备损坏的,委托方应予赔偿。

(2)受托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1)受托方应在协议约定的服务有效期间内,根据协议的约定为委托方提供IT基础设施技术服务。 2)经委托方授权和要求,受托方的运维人员应当为委托方提供设备上下架
等基础技术服务,并协助委托方进行设备安装。 3)受托方应妥善保管委托方设备,如因受托方保管不善或受托方提供环境
(如:电力中断可能造成委托方硬盘损坏)造成委托方设备损坏,受托方应及 时进行修理并承担修理费用,如无法修理或受托方原因造成委托方设备丢失的,
受托方应予以赔偿。 4)受托方因检修线路、设备搬迁、工程割接、等受托方可预见的原因影响
或可能影响委托方使用服务的,应提前通知委托方。 5)受托方需对机柜进行日常维护(需要提前通知委托方)和每天24小时不间 断监控,以保证委托方接受机柜服务的正常。6)因受托方原因,造成委托方服务的中断(包含电力中断),受托方需进 行赔偿。 7)电力可用性保证:每个机架的额定电流及协议范围内所有机架随时可加 电使用。 8)受托方需保证机房冷通道内最高温度、湿度等不超过约定水平。”

3、分析上述设备类服务器和网络传输设备保有量、算力资源和网络带宽
等资源采购量与报告期各期超算云服务等各业务耗用的资源量、产生的营业收 入的匹配性

上述设备类服务器和网络传输设备、算力资源和网络带宽等资源仅与公司
超算云业务有关,具体匹配性分析如下:

(1)共建模式匹配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设备类服务器和网络传输设备主要用于超算云服务, 通过共建模式建设自有算力,设备类型主要包括 CPU 计算节点服务器、存储阵 列和交换机等。根据公司每年度签订的采购合同统计,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公 司 CPU 计算节点服务器、存储阵列、交换机保有量如下:

2020-2021 年度,公司 CPU 计算节点服务器、存储阵列、交换机保有量呈 现快速增长趋势,与同期共建模式下产生的超算云服务收入增长幅度基本一致, 具有匹配性;2022 年度,公司已通过共建模式形成了较大规模的自有算力资源,
为达成稳健的共建算力资源利用率,期末主要专用设备的保有量增幅低于当期 共建模式下的超算云服务收入,存在合理性。公司基于丰富的超算中心合作经
验及数据中心运维经验,对超算集群架构设计、设备选型等进行优化,提高超算集群建设效率及经济性,并根据不同超算集群制定相应的运营策略,因而交
换机的增长情况与计算节点、存储阵列的增长情况存在一定差异。随着公司共 建集群规模的扩大,公司交换机的保有量持续增长,与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
超算集群构架规划相匹配。

随着公司各超算集群设备逐步上线,公司报告期内 CPU 算力服务能力逐年 提高,与超算设备保有量的增速相匹配。公司超算云服务业务耗用的自有 CPU算力资源量和共建模式下收入情况如下:

2021 年,公司采购了较多单台搭载 CPU 核数较多的高性能计算节点服务器, 平均每台服务器可提供更多的算力服务能力,但由于新建资源集群利用率仍处
于爬坡期,导致销售数量增速和对应产生的营业收入增速略低于服务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网络费主要用于共建集群,直接采购模式下仅涉及少量网
络专线支出,故主要比对共建模式下超算云服务收入与对应的网络费成本,具 体情况如下:

2020 年,公司超算云服务收入实现同比大幅增长,为满足大量新增用户的
超算云服务使用需求,公司逐步为共建集群的主要部署区域增设网络专线及带 宽资源,较上一年度产生了较多的网络费成本。2021 年,公司根据业务开展需 要,增加了超算云服务相关的网络费支出,同比变动与共建模式下超算云服务
收入变动情况基本一致。2022 年,受益于自有算力集群在主要部署区域的规模效应,在不影响用户使用体验的前提下,公司从部署区域当地的网络运营商获
取了价格更为优惠的网络带宽资源,从而较上一年缩减了网络费支出。

(2)直接采购模式匹配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对外采购 CPU 算力资源,其采购量(不考虑试算消耗 量)、超算云服务耗用的 CPU 算力资源量、对应产生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超算云业务规模扩大,公司根据用户使用偏好及需求
情况,与部分第三方算力资源供应商采取包节点的合作模式,2021 年度,公司 通过共建模式获取算力资源的比例进一步提升,同时受第三方包节点合作模式 影响,公司直接采购的 CPU 算力资源服务能力较 2020 年有所下降,对应产生 的销售数量和收入同步下降;2022 年度,伴随公司超算云业务规模持续扩张, 为满足下游用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直接采购的 CPU
算力资源服务能力较上一 年有所回升,但由于包时长用户(公司对约定时长内的 CPU 资源消耗量收取固 定费用)的影响,导致外采 CPU
算力资源的销售数量较上一年有所增长,对应 产生的销售收入则相对稳定,整体变动趋势基本匹配,具有合理性。

(二)说明各类设备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采购
方式及定价方式、结算方式、付款周期、期末应付账款金额等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设备(服务器及配件、存储及配件、网络设备及配件)
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内容、采购方式及定价方式、结算方式、付款周期,及期 末应付账款金额如下所示:

(三)结合相关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存放地、各期数量及金额,说明固定
资产(特别是异地存放的资产)管理、盘点情况包括盘点时间、地点、人员、 范围、盘点方法、程序、盘点比例、账实相符的情况、盘点结果、是否存在盘
点差异及产生原因、处理措施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电子设
备等。房屋建筑物为公司位于武汉的房产,目前该房产空置,产权不存在受限 情况;专用设备为公司用于提供超算云业务的专用资产,主要包括服务器、网
络设备、存储设备等,专用设备存放于公司租赁的 IDC 机房;运输工具为公司 的购置的车辆,全部用于日常办公等使用,产权不存在受限情况;办公及电子
设备为公司及各个子公司位于各自办公室的电子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均为 日常使用中的固定资产。

针对异地存放的专用设备固定资产,公司均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包括了
专用资产的所属项目、采购合同号、所属分区、供应商名称、入账日期、设备 名称、规格型号以及原值、折旧、净值等相关财务数据。针对价值较高的服务
器、交换机、存储等,公司均进行统一编号,每台资产编号唯一,以便日常管 理及盘点。

(四)结合对异地存放资产的具体管控措施、保管的具体主体、发行人与
其在资产保管、毁损、灭失等风险和保管金缴纳等方面具体约定及盘点情况, 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对异地存放资产的控制力,除已披露的诉讼、纠纷外是否
存在其他资产无法取回、有效利用或闲置等情形

公司存放于异地的专用设备主要分两种存放模式,即公司将专用设备托管 在 IDC 中心的机柜租赁模式以及因客户保密需求公司将专用设备部署到客户现
场的客户驻地模式。针对异地存放的专用设备固定资产,公司均登记固定资产 明细账,包括了专用资产的所属项目、采购合同号、所属分区、供应商名称、
入账日期、设备名称、规格型号以及原值、折旧、净值等相关财务数据。针对 价值较高的服务器、交换机、存储等,公司均进行统一编号,每台资产编号唯
一,以便日常管理及盘点。

专用设备机柜租赁模式中,公司的专用设备主要托管在宁夏誉成云创数据
投资有限公司、国网思极紫光(青岛)云数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大学、东网科 技有限公司等。根据公司与上述公司签订的协议,主要条款约定:(1)公司托 管在 IDC 中心的资产归公司所有;(2)公司自行负责托管设备的上架与下架 及托管设备的日常管理运维工作;(3)托管方应妥善保管公司设备,如因托管 方或托管方提供环境造成公司设备损坏,应承担修理或赔偿责任。该类存放模
式中,公司部署在 IDC 中心的专用设备从专用设备的到货检验签收、安装调试、 日常维护、数据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全部由公司自行完成,除东网科技,公司均
有专门的业务人员在数据中心现场执行相关工作。在报告期各期末,除东网科 技外,公司按照盘点要求均对相关设备执行年末盘点工作。

公司将专用设备部署到客户驻地模式中,客户对数据保密安全的要求相对
较高,因此公司需要将专用超算设备部署在客户现场供客户专门使用。该类存 放模式中的专用设备所有权为公司所有,其部署及日常维护等均由公司的相关
人员负责,客户仅使用超算资源。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照盘点要求均对相 关设备执行年末盘点工作。

综上所述,根据各项专用设备的托管或使用协议,公司存放于各地的专用
设备均由公司使用并控制,所有权均为公司所有,除已披露的东网科技设备因托管方的自身纠纷导致的资产使用受限外,公司其他专用设备均不存在纠纷情
况,相关资产全部在正常使用中,不存在无法收回、闲置等情况。

(五)说明折旧年限、预计残值率的估计是否符合公司业务运行和更新换
代的客观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专用
设备,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率及同行业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自 2019 年起全力发展超算云服务,开始大量采购专用设备,向客户提
供超算云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专用设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4,768.54 万 元、24,765.97 万元和 25,201.08 万元,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设备整体购买年 限较短、运行良好并且属于行业主流设备,设备成新率较高。

同时,公司折旧年限及预计残值率的确定考虑了固定资产的用途和消耗方
式,合理地估计了设备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物理的使用寿命,可以满足公司自 身业务的运行和更新换代的客观需求,且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预计残
值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无显著差异。

(六)说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的勾稽关系,分析服务能力与固定资产变动匹配性

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等科目的勾稽关系

2020 年至 2022 年,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分别为 8,434.53 万元、25,289.32 万元及 13,175.10 万元,主要过程如下:

当期资产增加中通过融资行为未付现金额,主要为各期公司固定资产增加
中,以融资租赁方式购入的固定资产,该部分资产在购入时公司尚未支付现金, 无现金流出,因此现金流量表从当期固定资产增加中剔除。

当期支付通过融资行为购置资产金额,主要为公司当期支付的融资租赁款,
包括支付当期新增融资租赁款及支付前期融资租赁款。从整个融资期间看,因 融资租赁费的固定资产在入账时无现金流支出,为了保证现金流量表中“购建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与公司的实际购买资产情况 相符,因此将支付的融资租赁款中不包括融资利息部分金额计入“购建固定资
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将融资利息部分计入“支付其他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公司服务能力与固定资产变动匹配性

报告期,公司服务能力与固定资产变动匹配性情况如下:

2020 年、2021 年及 2022 年的服务能力占专用设备的比例相对稳定,公司 的服务能力与专用设备的变动趋势一致。

三、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发行人长期资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制度并通过穿行测试检验其运 行的有效性;

2、获取公司主要固定资产采购及 IDC 托管服务的相关合同、发票、验收 单、结算单、付款单据等资料,检查相关业务的入账的及时性及准确性,结合
市场情况分析其采购价格的合理性;

3、获取公司的固定资产盘点计划、盘点记录、盘点结果等相关资料,对固 定资产盘点过程进行必要的复核;

4、分析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其 合理性;

5、检查报告期各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项目的勾稽关系;

6、对公司期末固定资产盘点执行监盘程序,同时进行必要的抽盘,尤其对
于存放在公司外部的专用设备,派专人前往固定资产所在地执行现场盘点程序, 获取并复核放置东网科技的资产清单以及记账凭证、银行回单等单据;

7、对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执行访谈程序,同时对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执行独立 的函证程序;

8、获取发行人收入成本明细表、超算云各细分业务的收入及成本构成明细,
核查共建模式下对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细分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影响。

(二)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已披露共建模式的具体流程,发行人共建模式具有行业普遍性和
商业合理性,与供应商不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并已说明共建、外购 模式下算力资源在价格、用途、性能等方面情况,共建模式的综合毛利率变动
合理;

2、发行人已说明选择 IDC 服务商主要考虑客户需求、供应商实力、托管 价格、合作稳定性的综合考虑,具有合理性;并且外部信息与共建形成算力资
源匹配;

3、发行人已分类披露报告期各期采购的服务器、存储、网络设备等的单价、
数量、金额及增长变动情况、部署区域(数据中心名称及所在地),租赁机柜 总量、租赁平均单价、租赁金额、合同权利义务的主要内容等;

4、设备类服务器和网络传输设备保有量、算力资源和网络带宽等资源采购
量与报告期各期超算云服务等各业务耗用的资源量、产生的营业收入匹配;

5、发行人已说明各类设备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的具体内容、
采购方式及定价方式、结算方式、付款周期、期末应付账款金额等情况;

6、发行人已说明固定资产(特别是异地存放的资产)管理、盘点情况包括
盘点时间、地点、人员、范围、盘点方法、程序、盘点比例、账实相符的情况、 盘点结果及处理措施;

7、发行人存放于各地的专用设备均由公司使用并控制,所有权均为公司所
有,除已披露的东网科技设备因托管方的自身纠纷导致的资产使用受限外为, 发行人其他专用设备均不存在纠纷情况,相关资产全部在正常使用中,不存在
无法收回、闲置等情况;

8、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率的估计符合公司业务运行和更新
换代的客观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

9、发行人已说明并分析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勾稽关系,自身的服务能力与固定资产变动匹配。

四、说明固定资产采购定价是否公允、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

(一)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采购内容主要是专用设备,其采购金额占固定资 产采购金额比例分别为 99.25%、98.94%及 98.86%。专用设备主要为公司共建模式下的服务器及配件、存储及配件及网络及配
件产品。公司采购的专用设备会随部署地点、设备性能、目标用户、时间要求、 信用期需求等综合考虑品牌及供应商。根据公司的内部采购流程,公司所有采
购均需通过 OA 审批系统完成采购内容的申请、采购合同的签订及采购付款等
相关内部控制流程,各个环节均需要由适当层级的人员进行审批,只有经过审 批完成才能进行采购,同时公司采购大额产品需要通过外部供应商比价流程,
最终确定采购供应商,因此公司的采购相关内控流程可以保障公司采购产品价 格的公允性。

其次,公司的大额专用设备采购通过 OA 系统完成相关的申请及审批流程, 存在部分专用设备未进行三方比价流程主要系受产品芯片供应影响,公司为保
障专用设备上线的及时性,选择价格合理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具有业务合理性。公司的专用设备采购主要通过设备厂商或知名代理商进行采购,不存在异常供
应商情况。

(二)保荐机构及审报会计师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访谈发行人的采购业务负责人,了解发行人采购模式以及主要供应商情 况;

2、获取并复核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采购明细表及主要供应商的采购合同
(包括通过售后回租获得的固定资产),并将采购明细表相关信息与主要采购 合同进行比对分析;

3、获取并复核发行人应付账款明细账,追查至相应的合同、发票、流水, 确认采购的准确性;

4、通过网络检索方式查阅主要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资料,包括设立时间、注
册资本、股东信息、经营范围,将相关信息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以 及董监高等信息进行一一比对核查分析;

5、获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
岗位人员的银行流水,逐笔核查银行流水情况;

6、实地访谈主要供应商,就报告期内的采购业务情况、关联关系情况、是
否存在代垫成本、费用等情况进行访谈确认;

7、获取并复核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记账凭证。

(三)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报告期公司的固定资产采购价格公
允,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五、说明对报告期固定资产的监盘程序、监盘比例及监盘结果,是否存在
虚构资产的情况;说明盘点过程中如何辨别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可使用性,是 否具有相关的专业判断能力、是否发现异常,能否保证异地存放资产的准确性、
真实性、可用性。

(一)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程序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针对发行人固定资产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房屋建筑物:获取公司的房产证原件进行检查并且走访主要房屋所在地, 关注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2、运输工具:获取公司的车辆所有权证书、车辆行驶证等,检查所有权证
书是否存在抵押情况,并且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运输工具进行实地查看;

3、办公及电子设备:办公及电子设备主要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办公场所,
其中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龙超云的办公及电子设备占全部比例超过 90%以上, 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通过对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龙超云的办公及电子设备 执行现场监盘程序;

4、专用设备:专用设备全部存放于公司的外部,主要存放地包括宁夏中卫、
内蒙海拉尔、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东网科技及客户驻地等。2020 年末,申 报会计师于宁夏中卫进行现场监盘。2021 年末及 2022 年末,保荐机构和申报 会计师于宁夏中卫及内蒙海拉尔进行现场监盘。

(二)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核查结论

报告期,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公司的固定资产的监盘情况及比例如下:

针对公司存放于宁夏中卫及内蒙海拉尔的专用设备,专用设备均存放在独
立的机房,公司对主要资产均进行了编号管理,中介机构在前往项目现场抽盘 前,提前取得固定资产卡片账,从卡片账中选取拟监盘固定资产,编制监盘清
单。公司专用设备均放在服务器机柜上,每台机柜可放置多台服务器,每排机
柜及服务器均有独立的分区及编号,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编号执行监盘工作。在盘点之前,中介机构提前熟悉服务器物理形态以及各类型号,并且具有丰富
的盘点经验,具有相关的专业判断能力。在监盘过程中,中介机构通过观察以 及询问等程序,关注了专用设备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情况,同时关注了专用设备
是否存在毁损、陈旧、报废、闲置等情形。

通过现场监盘,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固定资产真实存在,
不存在虚构资产的情形;公司的固定资产编号清晰、存放有序、运行良好,在
盘点过程中未发现异常情况,能保证异地存放资产的准确性、真实性、可用性。